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994

994.“凡活着的爬

994.“凡活着的爬行物”表示包含良善的一切低级享受,这是活的,这从前面(44, 594, 674, 746, 800, 807, 909-911节)所说的“爬行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爬行物”在此表示一切洁净的牲畜和飞鸟,这一事实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它们可作食物。严格来说,“爬行物”是指那些最可鄙(如利未记11:23, 29-30所列举的那些)和不洁净的动物。但从广泛意义上说,如此处,它们是指可作食物的动物。它们在此被称为“爬行物”,是因为它们表示低级享受。在圣言中,人的情感由“洁净的牲畜”来表示,如前所述(45, 46, 142, 143, 246, 776, 987节);但由于人若不在其享受里面就感知不到自己的情感,以至于把情感称作享受,所以它们在此被称为“爬行物”。
低级享受有两种,即意愿的享受和理解力的享受。享受的一般种类是这些: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阅读、写作、求知、变得智慧的享受;以及其它许多享受。还有感官的享受,如:听觉享受,这种享受一般是从甜美的音乐和歌曲中获得的;视觉享受,这种享受一般是从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中获得的;嗅觉享受,这种享受是从怡人的香甜气味中获得的;味觉享受,这种享受是从食物和饮品的美味和营养中获得的;触觉享受,这种享受来自许多愉悦的感觉。这些不同种类的享受因在身体中被感觉到,故被称为身体的享受。但享受若不靠某种内在情感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就不会存在于身体中;而内在情感反过来若不源于一种有功用和目的居于其中的更内在的情感,也不会存在。
这些情感层次越来越深,或越来越内在,直达至内层;只要人活在肉身,他就感觉不到它们。大多数人甚至几乎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它们是低级享受的源头了。而事实上,若非来自有序的内在事物,或逐渐加深的源头,没有什么东西能存在于外在事物中,或能浮出表面。享受或感官满足只是一种外在效果或最终效果。只要人们活在肉身,就无法看到内在事物,除非他们进行反思。在来世,这些内在事物会首先显现,事实上按着主把它们提升到天堂的次序显现。内在情感及其快乐在灵人界显现;更内在的情感及其快乐在天使灵天堂显现;还要内在的情感及其一切幸福则在天使天堂显现。因为天堂有三层,一层比一层内在、完美和幸福(参看459, 684节)。在来世,这些事物就是以这种方式依次展开并使自己能被感知到。但只要人活在肉身,由于他的观念和思维总是集中在肉体事物上,故这些内在事物可以说休眠了,因为它们被肉体事物淹没了。然而,凡进行反思的人都能明显看出,一切享受都反映了按次序越来越内在的情感,并从这些情感中获得它们的整个存在和本质。
由于按次序越来越内在的情感在最外在的事物,也就是肉体中被感觉为享受,所以它们被称为“爬行物”。但它们只是肉体感觉,是内在事物的产物;仅从视觉及其享受,谁都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如果内在视觉不存在,眼睛不可能看见。眼睛的视觉来自内在视觉,所以肉体死亡后,人仍能看见,甚至比活在肉身时看得更清晰,只是看见的不是世俗和肉体事物,而是来世的事物。那些活在肉身时看不见的盲人在来世看得和那些视力敏锐的人或林叩斯(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拥有世界上最敏锐的视力)一样清晰。这也是为何人在睡梦中看得和醒着时一样清楚。我正是通过内在视觉才得以看到来世的事物,甚至比我看世上的事物还要清楚。由此明显可知,外在视觉来自内在视觉,而内在视觉又来自更内在的视觉,依次类推。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感觉和各种享受。
在圣言其它地方,享受同样被称为“爬行物”。这些地方也区分了洁净的爬行物和不洁净的爬行物,也就是以一种活的或天堂般的方式所获得的享受和以一种死的或地狱般的方式所获得的享受。如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土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此处,“田野的野兽,空中的飞鸟和爬行物”表示诸如前面所提到的与人同住的那种事物,这一点从论述的主题是一个新教会明显看出来。诗篇:
愿天和地,海和一切爬在其中的都赞美祂。(诗篇69:34)
“海和一切爬在其中的”不可能赞美耶和华,赞美祂的是它们所表示的与人同住的活物;也就是说,祂只能从它们里面的活物中得到赞美。又:
野兽和一切牲畜,爬行物和带翅膀的鸟,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10)
此处意思也一样。“爬行物”在此只表示享受所来自的良善情感,这一点也可从这百姓当中的不洁净的爬行物明显看出来,如从以下经文所清楚看到的。
诗篇:
耶和华啊,遍地满了你的财物。这海又大又广,其中有无数的爬行物。它们都仰望你按时给它们食物。你给它们,它们便拾起来;你张手,它们就饱享美物。(诗篇104:24-25, 27-28)
此处就内义而言,“海”表示属灵事物,“爬行物”表示靠它们活着的一切事物;“按时给它们食物,它们就饱享美物”表示享受。以西结书:
这两条河所到之处,凡爬行的活物或活灵魂都必存活,并且必有极多的鱼,因为这水流到那里,它们必得医治,凡这河所到之处,一切都必存活。(以西结书47:9)
这指的是从新耶路撒冷流出来的水;这些水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事物;“爬行的活物或活灵魂”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和源于这些情感的享受,既有肉体的享受,也有感官的享受;后者从“水”,也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事物中获得生命,这是显而易见的。
来源于自我,因而来源于自我的污秽欲望的享受也被称为“爬行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我进去一看,看哪,在四面墙上画着各种形状的爬行物和走兽,都是可憎恶的;并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以西结书8:10)
此处,“各种形状的爬行物”表示污秽的享受,这些享受的内在都是恶欲,而恶欲的内在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这就是“爬行物”,也就是来源于爱自己、爱世界或自我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的性质;它们是人们的偶像,因为人们认为它们令人快乐,热爱它们,把它们当作神,并因此崇拜它们。在代表性教会,这些爬行物因表示诸如此类的肮脏事物而同样是如此地不洁净,以至于人不许摸它们,凡摸它们的,都是不洁净的(这可见于利未记5:2; 11:31-32, 33; 22:5-6)。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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