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5

175.后来,我又问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属天的奥秘 #1001

1001.“血”表示

1001.“血”表示仁爱,这从许多考虑清楚可知。因此,它表示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的意愿部分;这新的意愿部分与仁爱是一样的,因为新意愿是由仁爱形成的。事实上,仁或爱是意愿的本质要素或生命,因为没有人会说他意愿某事,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说思考某事并不意味着意愿这事,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属于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就是此处的“血”,这意愿不属于人自己,而是属于与人同住的主。它因属于主,故绝不可与属于人自己的意愿的东西混在一起;前面说过,人的意愿太肮脏了。这就是为何在代表性教会,人们被吩咐不可吃带灵魂的肉,即不可吃血。也就是说,他们不可将两者混在一起。
“血”因表示仁爱,故表示神圣之物;“肉”因表示纯人类的意愿,故表示亵渎之物或不神圣之物。由于这些事物是对立的,因而完全分离,所以人们被禁止吃血。事实上,在那些时代,“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在天堂,这种代表只能让天使们惊恐万分。因为在那个时代,发生在教会成员当中的一切事件,都会照着这类事在内义上所具有的含义而在天使当中转化为相对应的属灵代表。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论及的那个人的性质,所以“血”的含义也是如此。当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血”表示对邻之仁或爱;当论及重生的属天人时,它表示对主之爱;但当论及主时,它表示祂的整个人性本质或人身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因此,“血”因一般表示爱和属于爱的东西,故表示唯独属于主的天堂事物;所以论及人时,它表示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是属天-属灵的。关于这些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论述。
“血”表示天堂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或祂对人类的怜悯,这一点从犹太代表教会被要求持有血明显看出来。因此,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并洒在那百姓身上,还与膏油一起被洒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一切燔祭和祭牲的血都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出埃及记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由于血被视为如此神圣,而人的意愿又如此亵渎,所以吃血被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代表对神圣之物的亵渎。如摩西五经: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代永远的定例。(利未记3:17)
此处“脂肪”表示属天的生命,“血”表示属天-属灵的生命。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如在上古教会,对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属天的,因为这爱已植入他们的意愿;而属天-属灵之物对他们来说,是从这爱而生的信(对此,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然而,对属灵人来说,属天之物是不存在的,只有属天-属灵之物是存在的,因为仁已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摩西五经: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侨,若有吃任何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所有肉体的灵魂,就是它的血;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明确说明,肉体的灵魂在血中,肉体的灵魂就是血,或属天之物,也就是神圣并属于主之物。
又:
只是你要确定不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25)
从这些话也明显看出,血被称为灵魂,也就是属天的生命或属天之物,并由那教会的燔祭和祭牲来代表。同样,不可将属天之物,也就是主的自我,与人的自我混为一谈;唯独主的自我是属天和神圣的,而人的自我是亵渎的;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即:不可将祭牲的血和发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发酵之物表示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之所以被称为灵魂,并表示仁之神圣,在犹太教会还代表爱之神圣,是因为肉体的生命在于血。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所以血是肉体的终级灵魂或最外层的灵魂,因此我们可以说血是肉体灵魂,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或说肉体生命的载体。由于在代表性教会,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所以血代表灵魂或天堂的生命。

属天的奥秘 #10284

10284.“也不可

10284.“也不可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表不可有人的努力所制造的仿品。这从“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也就是用同样的香料作类似的油,是指通过人的努力在它的仿品上做准备。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从内义上的思路可推知,因为经上先是说“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这句话表示不可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接着经上说“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而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始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是不神圣的。原因在于,人出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所作的任何努力完全就是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为它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邻舍和神为目的;这也解释了它为何被称为一个“仿品”。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凡从主而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但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所制造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凭所关注的目的而拥有生命在里面。一个始于人的目的完全是自私的;而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因而是为了主而存在的,因为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人那里,目的就是他自己,因为它构成他的意愿和他的爱;事实上,一个人以他所爱和所意愿的为目的。人里面源于他自己的一切爱都是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但人里面源于主的爱则是对邻舍的爱和对神的爱。这两种爱之间的差别就像地狱和天堂之间的差别那样大。此外,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在地狱掌权,并构成地狱;而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则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而且,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并永远如何;事实上,爱构成一个人意愿的全部,并由此构成他的理解力的全部,因为构成意愿的爱不断流入理解力,点燃并光照它。正因如此,当那些爱邪恶的人在自己里面思考时,他们的思维就由与他们所爱的邪恶相一致的虚假构成,尽管在世人面前,他们出于伪善而以不同的方式说话,有些人则出于说服性的信仰说话,关于说服性信仰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364, 9369节)。
  要知道,一个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世人面前模仿神性事物本身,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但主与天使看到的,不是他所表现的外在,而是内在;当这内在来自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说自我是它的源头时,它就是污秽的。这种人里面只有属世之物,根本没有属灵之物。他们仅在属世之光中看一切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则一无所见;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天堂之光,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他们的一切内层或说内在能力都转化为外在事物,几乎和动物的内层一样;他们也不允许自己被主提升到更高事物。然而,人比动物优越,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他能被主提升到天堂和主那里,从而被主引导。凡为了良善和真理而爱良善和真理,也就是爱邻舍和神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说,邻舍是良善和真理;从较低意义上说,邻舍是公义和公平,因为神是它们的源头。
  由此可见什么叫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以“埃及”和“法老”来描述这样的人;因为“埃及”和“法老”表示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经上还以“亚述”来描述他们,“亚述”表示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关于“埃及”,可参看9340, 9391节提到的地方;关于“亚述”,可参看1186节)。
  在灵人当中有大量灵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狡猾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假装诚实、正直和虔诚,并且如此狡猾,以至于连善灵也要被引入歧途,除非主光照或启示他们,使他们能看清这些灵人的内层是什么样子。当这些内层被揭开时,善灵都充满恐惧并逃离。不过,这些灵人会被剥去表面的伪装,并被带入他们那魔鬼般的内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动沉入地狱。关于这些灵人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02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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