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1001.“血”表示仁爱,这从许多考虑清楚可知。因此,它表示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的意愿部分;这新的意愿部分与仁爱是一样的,因为新意愿是由仁爱形成的。事实上,仁或爱是意愿的本质要素或生命,因为没有人会说他意愿某事,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说思考某事并不意味着意愿这事,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属于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就是此处的“血”,这意愿不属于人自己,而是属于与人同住的主。它因属于主,故绝不可与属于人自己的意愿的东西混在一起;前面说过,人的意愿太肮脏了。这就是为何在代表性教会,人们被吩咐不可吃带灵魂的肉,即不可吃血。也就是说,他们不可将两者混在一起。
“血”因表示仁爱,故表示神圣之物;“肉”因表示纯人类的意愿,故表示亵渎之物或不神圣之物。由于这些事物是对立的,因而完全分离,所以人们被禁止吃血。事实上,在那些时代,“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在天堂,这种代表只能让天使们惊恐万分。因为在那个时代,发生在教会成员当中的一切事件,都会照着这类事在内义上所具有的含义而在天使当中转化为相对应的属灵代表。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论及的那个人的性质,所以“血”的含义也是如此。当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血”表示对邻之仁或爱;当论及重生的属天人时,它表示对主之爱;但当论及主时,它表示祂的整个人性本质或人身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因此,“血”因一般表示爱和属于爱的东西,故表示唯独属于主的天堂事物;所以论及人时,它表示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是属天-属灵的。关于这些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论述。
“血”表示天堂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或祂对人类的怜悯,这一点从犹太代表教会被要求持有血明显看出来。因此,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并洒在那百姓身上,还与膏油一起被洒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一切燔祭和祭牲的血都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出埃及记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由于血被视为如此神圣,而人的意愿又如此亵渎,所以吃血被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代表对神圣之物的亵渎。如摩西五经: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代永远的定例。(利未记3:17)
此处“脂肪”表示属天的生命,“血”表示属天-属灵的生命。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如在上古教会,对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属天的,因为这爱已植入他们的意愿;而属天-属灵之物对他们来说,是从这爱而生的信(对此,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然而,对属灵人来说,属天之物是不存在的,只有属天-属灵之物是存在的,因为仁已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摩西五经: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侨,若有吃任何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所有肉体的灵魂,就是它的血;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明确说明,肉体的灵魂在血中,肉体的灵魂就是血,或属天之物,也就是神圣并属于主之物。
又:
只是你要确定不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25)
从这些话也明显看出,血被称为灵魂,也就是属天的生命或属天之物,并由那教会的燔祭和祭牲来代表。同样,不可将属天之物,也就是主的自我,与人的自我混为一谈;唯独主的自我是属天和神圣的,而人的自我是亵渎的;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即:不可将祭牲的血和发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发酵之物表示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之所以被称为灵魂,并表示仁之神圣,在犹太教会还代表爱之神圣,是因为肉体的生命在于血。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所以血是肉体的终级灵魂或最外层的灵魂,因此我们可以说血是肉体灵魂,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或说肉体生命的载体。由于在代表性教会,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所以血代表灵魂或天堂的生命。
878.“挪亚伸手”表示他自己的能力,“接了鸽子,把它带到自己这里,进入方舟”表示自我是他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或说他从自己实行良善和思想真理。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故在此是指他做这些事所倚靠的自己的能力。事实上,“伸手接了鸽子,把它带到自己这里”就是将鸽子所表示的真理应用并归因于自己。“手”表示能力,以及权威或能力的行使和由此产生的自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自大的心所结的果子,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13)
此处“手”明显表示他自己的能力,他将所成就的事归因于自己的能力,这是察罚他的原因。又:
摩押必在它中间伸开手,好像游泳者伸开手来游泳一样,但祂必使他们的骄傲和他们手的水闸一并败落。(以赛亚书25:11)
“手”表示由高于他人的优越感,因而由傲慢所产生的人自己的能力。又:
其居民手力短缺,惊惶羞愧。(以赛亚书37:27)
“手力短缺”表示没有能力。又:
泥土岂可对陶匠说,你作什么呢?或你所作成的说,祂或造我的没有手吗?(以赛亚书45:9)
此处“没有手”表示没有任何能力。以西结书:
君王必悲哀,首领必披上惊愕,那陆地人民的手都必发颤。(以西结书7:27)
此处“手”表示能力。弥迦书:
祸哉!那些在床上图谋罪孽、造作恶事的,他们在晨光中就实行出来,因他们的手是他们的神。(弥迦书2:1)
“手”表示他们自己的能力,他们倚靠自己的能力如同倚靠他们的神。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由于“手”表示能力,所以在圣言中,人的邪恶和虚假常被称为“他手所作的,或他手的工作”。邪恶来自人之自我的意愿,虚假来自人之自我的理解力。这就是邪恶和虚假的源头。这一点从人之自我的性质足以清楚看出来,它无非是邪恶和虚假。这就是自我的性质(可参看39, 41, 141, 150, 154, 210, 215节)。由于“手”一般表示能力,所以在圣言中,“手”常被归于耶和华或主;这时,“手”在内义上表示全能,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手高举。(以赛亚书26:11)
此处“手”表示神性能力。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一伸手,他们都灭亡。(以赛亚书31:3)
“手”表示神性能力。又:
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吩咐我吗?我亲手铺张诸天,又命定了天上的万象或众军。(以赛亚书45:11-12)
“手”表示神性能力。在圣言中,重生之人经常被称为“耶和华手所作的或耶和华手的工作”。又:
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以手掌丈量诸天。(以赛亚书48:13)
“手”和“右手”表示全能。
又:
我的手岂是缩短、不能救赎吗?我岂无拯救之力吗?(以赛亚书50:2)
“手”和“力”表示神性能力。耶利米书:
你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陆地。(耶利米书32:17, 21)
这表示神性能力,只是17节用的词是“大能”,21节用的词是“手”。经上常说,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把以色列领出埃及。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如此说,当日我拣选以色列,向雅各家的种举手,在埃及陆地使他们认识我;我向他们举手,要把他们从埃及陆地领出来。(以西结书20:5-6, 23)
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看见耶和华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手。(出埃及记14:31)
从上述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手”表示能力。事实上,手如此象征能力,以致它也成为能力的代表,这一点从在埃及所行的奇迹明显看出来,那时,当摩西被吩咐伸出他的杖或手时,奇迹就发生了。如出埃及记: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华使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出埃及记9:22, 23)
摩西向天伸手,就有幽暗。(出埃及记10:21, 22)
摩西向海伸手,耶和华便使海成了干陆地;摩西向海伸出手,海就回流。(出埃及记14:21, 27)
凡精神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摩西的手或杖有任何能力,但举起和伸出手因表示神性能力,故在犹太教会中成为能力的代表。
约书亚伸出标枪也一样,如约书亚记: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标枪,因为我要把它交在你手里。约书亚伸出手里的标枪,他们就进了城,夺了它。约书亚没有收回伸出标枪的手,直到他灭绝艾城所有的居民。(约书亚记8:18-19, 26)
由此也明显可知,构成犹太教会外在的代表是何性质。因此,圣言是这样:外在意义上所记载的细节看上去并不是主及其国度的代表,如此处摩西或约书亚伸出手和其它所有细节;当头脑只专注于文字上的历史细节时,它们看上去并不是代表。由此还明显看出,犹太人距离对圣言和其教会宗教仪式的正确理解何等遥远,因为他们使整个敬拜完全集中于外在事物,甚至到了将能力归于摩西的杖和约书亚的标枪的地步;而事实上,这些东西所拥有的能力并不比一块木头大。只是由于它们表示主的全能,并且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所以当他们伸出手或杖时,神迹奇事就会发生。当摩西站在山顶上举手时,类似的事也发生了。摩西一举手,约书亚就得胜,摩西一垂手,约书亚就失败。所以他们就扶着他的手(出埃及记17:9-13)。
给那些被分别为圣的人按手也一样,如以色列人给利未人按手(民数记8:9, 10, 12),以及当约书亚接替摩西时,摩西给约书亚按手(民数记27:18, 23),以便赋予权力。这就是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授予圣职和祝福的仪式都是通过按手来进行的。手表示和代表能力到了何种程度,这从圣言中论到乌撒和耶罗波安的话明显看出来。论到乌撒,经上说: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结果死了(撒母耳记下6:6-7)。“约柜”代表主,因而代表神圣和天上的一切事物。“乌撒就伸(手)扶住约柜”代表人自己的能力,也就是他的自我。由于这自我是亵渎的,所以“手”这个词在原文被省略了,但仍理解为“手”,以防止天使感知到这种亵渎之物触到了神圣之物。乌撒因伸手而死。
论到耶罗波安,经上说:
耶罗波安听见神人向伯特利的坛所呼叫的话,就从坛上伸手,说,抓住他!他向那人所伸的手就枯干了,不能收回到自己那里。他对神人说,请为我祷告,求求耶和华你神的情面,使我的手复原。于是神人就求耶和华的情面,王的手就复了原,像先前一样。(列王纪上13:4-6)
此处“伸手”同样表示人自己的能力,或他的自我,这是亵渎的。他想通过伸手攻击神人来侵犯神圣之物,结果他的手就枯干了。然而,由于耶罗波安是偶像崇拜者,因而不能亵渎,如前所述(303, 408, 661:1节),所以他的手复原了。“手”表示和代表能力,这一点从灵人界中的代表清楚看出来。在灵人界,一只裸露的臂膀有时会出现在眼前,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至于能把人的骨头压碎,并把最里面的骨髓挤净。因此,它会造成如此恐惧,以至于导致心脏衰竭。它的确拥有这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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