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10659.“因为你是在亚笔月内出了埃及”表因为那时从地狱中得释放。这从“亚比月”和“出了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月”是指一个新状态的开始,如刚才所述(10658节);“出了埃及”是指从虚假的侵扰,因而从地狱中得释放(参看9292节,以及8866, 9197节提到的地方)。由此可见,逾越节也被称为无酵饼节,是为了纪念主将人类从地狱中释放出来而设立的。这种释放通过主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实现的(可参看10655节)。
在教会,大多数人以为主降世是为了通过十字架受难与父和解,然后祂为之代求的人将被接受。他们还以为,祂通过唯独凭祂自己成全律法而将人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否则,这律法就会将每个人定罪;因此,凡以信心和倚靠持守这种信仰的人都会得救。但那些但凡从天堂获得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以下想法是何等地错误,即:神性,也就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会把人类从祂自己身边赶走,并将他们判入地狱;祂必须通过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受难而得到和解;祂的怜悯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唤起;自此以后,只要以信心持守对这种和解的信仰,就没有人因自己所过的生活而被定罪;一切拯救都是通过出于怜悯所注入的信仰而实现的。那些思想并相信这些事的人根本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会说,但什么也不明白。因此,他们称这些事为秘密,要相信,但不要通过理解来明白。由此可推知,凡表明情况与他们所以为的并不相同的来自圣言的光照都被弃绝;因为来自天堂的光不可能进入由自相矛盾的观念所造成的这种昏暗盛行的地方。“昏暗”一词用来描述根本没有理解的东西。
但对那些获得光照的人来说,主赐下一种理解他们所信的事物能力。承认主,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是那些在阅读圣言时被光照,并拥有对圣言的一种理解的人,而不是那些声称自己相信,却不照之生活的人。因为主流入一个人的生命,并由此流入他的信,而不是流入与生命分离的信。因此,那些通过圣言被主光照的人明白,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人身来实现;因为祂能凭人身,不能凭没有人身的神性与地狱争战。他们还明白,祂降世也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以便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被祂恢复秩序的一切事物永远保持在这种状态下。人类的拯救由此而来,因为每个人都被地狱包围;每个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地狱。除非这些被主的神性能力击退,否则根本没有人能得救。这些就是圣言所教导,并被所有让主进入自己生命之人领悟到的事;如前所述,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并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参看从圣言所引用并说明的事9937, 10019, 10152, 10579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被引离邪恶,重生,从而得救都是一种怜悯的行为。然而,这种怜悯不是如人们所想的直接地,而是间接地运作,也就是说,是在那些远离邪恶,从而让来自主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入自己生命的人里面运作的。直接怜悯,就是只要神乐意,谁都能经历的那种怜悯违背神性秩序;违背神性秩序就是违背神,因为秩序始于神,祂在天上的神性就是秩序。当人们在自己里面接受秩序时,他们就得救了,这一切唯独通过照主的诫命生活而实现。人重生的目的,就是为了他能在自己里面接受天堂的秩序;重生通过信和信之生活,就是仁实现。凡拥有秩序在自己里面的人都在天堂,还呈现出一种天堂的形像;但是,凡没有秩序的人都在地狱,并呈现出一种地狱的形像。这一个绝无可能通过直接怜悯而被改变并转化为那一个,因为他们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良善拥有生命和天堂在自己里面,而邪恶拥有死亡和地狱在自己里面。这一个不可能转化为那一个,主在路加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在我们和你们之间,有大深渊限定,以致人想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此外,如果直接怜悯是可能的,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得救,无一例外,地狱也会不存在,因为主由于是爱本身,故是怜悯本身,爱本身愿意拯救所有人,不愿任何人死亡。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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