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1326.“因此,祂给那城起名叫巴别”表示这种敬拜,也就是“巴别”所表示的那种敬拜,这从目前关于敬拜所说的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这种敬拜内在包含自我之爱,因而包含一切污秽和亵渎的事物。自我之爱无非是人的自我,从前面关于自我的说明(210, 215节)可以看出它何等污秽、亵渎。一切邪恶都是从自我之爱(philautia),也就是对自己的爱或人的自我流出的,如仇恨、报复、残忍、通奸、欺骗、虚伪、不敬神。因此,当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存在于敬拜中时,这些邪恶也存在于其中,只是在数量和种类上的不同取决于自我之爱所产生的影响的数量和种类。这就是敬拜中的一切亵渎的起源。事实上,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将自己引入敬拜,内在敬拜就越退离,或变得不存在。内在敬拜在于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但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接近或侵入,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就越离开或消失。神圣永远不能与亵渎共存,就像天堂不能与地狱共存那样,而是一个必离开另一个。这就是存在于主国度中的状态和秩序。这就是为何那些其敬拜被称为“巴比伦”的人当中没有内在敬拜;相反,他们敬拜某种死亡、甚至内在如死尸般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包含这种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是什么样子。
这种敬拜就是“巴比伦”,这一点从圣言中描述巴比伦的各个地方清楚可知,如在但以理书,对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的雕像是这样描述的:它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这表示真正的敬拜最终沦落为被称为“巴比伦”的那种敬拜,所以一块从岩石中切下来的石头砸碎了铁、铜、泥、银和金(但以理书2:31-33, 44, 45)。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立,并且他们所拜的金像没有别的意思(但以理书3章)。这也适用于对巴比伦王及其贵胄的描述,他们用从耶路撒冷神殿掠来的金器饮酒,赞美金、银、铜、铁、石所造的神,因此墙上显出字来(但以理书5章);这同样适用于对玛代人大利乌的描述,他命令要崇拜他而不是神(但以理书6章);还适用于但以理梦见的四兽(但以理书7章),以及约翰在启示录所描述的兽和巴比伦。
所表示和代表的是这种敬拜,这不仅从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还可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他们的脸是火焰的脸。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暂译,ochim);猫头鹰的众女住在那里,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在那里跳舞,鸮鸟(暂译,iyim或iim)必在它宫中回应,龙或蛇必在它玩乐的厅堂内吼叫。(以赛亚书13:8, 10, 21-22)
这论及巴比伦,这种敬拜的内在被描述为“火焰的脸”,也就是恶欲;“都不发光”的“众星”,也就是信之诸真理;“变黑暗”的“日头”,也就是神圣的爱;“不放光”的“月亮”,也就是信之真理;“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众女”、“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和“龙或蛇”,它们是其敬拜的内层;因为这些事物属于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这也是为何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以及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牢狱(启示录18:2)。从这些地方明显可知,当有这类事物在里面时,信之良善或真理不可能在那里;这类事物进入到何等程度,作为情感对象的良善和信之真理就离开到何等程度。在以赛亚书(21:9),它们还被称为“巴比伦的神像”。
在这种敬拜里面的,正是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或说,它就是自我崇拜,这一点在以赛亚书是很明显的:
你必向巴比伦王预言这诗歌: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以赛亚书14:4, 13-14, 15)
此处很明显,“巴比伦”是指想要被拜为神的人,也就是说,这是自我崇拜。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处女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你倚靠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歧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以赛亚书47:1, 10)
耶利米书:
看哪,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山,我与你反对;我必向你伸手,将你从岩石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虽爬上诸天,虽使她坚固的高处更坚固,但必有行荒废的从我这里到她那里。(耶利米书51:25, 53)
这段经文再次表明,“巴比伦”是指自我崇拜。
耶利米书描述了这种人没有真理之光,只有完全的黑暗;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信之真理:
耶和华论巴比伦和迦勒底人之地所说的话。因有一民族从北方上来攻击她,使她的地荒凉,无人居住,连人带牲畜都四散走光。(耶利米书50:1, 3)
“北方”表示黑暗,或真理的缺乏;“无人和牲畜”表示良善的缺乏。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1:28;1368节),那里论述了迦勒底。
注:Tziim或tsiyim,ochim,iyim或iim,其含义不确定,史威登堡认为它们是某种鸟。
10284.“也不可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表不可有人的努力所制造的仿品。这从“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也就是用同样的香料作类似的油,是指通过人的努力在它的仿品上做准备。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从内义上的思路可推知,因为经上先是说“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这句话表示不可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接着经上说“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而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始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是不神圣的。原因在于,人出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所作的任何努力完全就是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为它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邻舍和神为目的;这也解释了它为何被称为一个“仿品”。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凡从主而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但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所制造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凭所关注的目的而拥有生命在里面。一个始于人的目的完全是自私的;而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因而是为了主而存在的,因为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人那里,目的就是他自己,因为它构成他的意愿和他的爱;事实上,一个人以他所爱和所意愿的为目的。人里面源于他自己的一切爱都是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但人里面源于主的爱则是对邻舍的爱和对神的爱。这两种爱之间的差别就像地狱和天堂之间的差别那样大。此外,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在地狱掌权,并构成地狱;而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则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而且,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并永远如何;事实上,爱构成一个人意愿的全部,并由此构成他的理解力的全部,因为构成意愿的爱不断流入理解力,点燃并光照它。正因如此,当那些爱邪恶的人在自己里面思考时,他们的思维就由与他们所爱的邪恶相一致的虚假构成,尽管在世人面前,他们出于伪善而以不同的方式说话,有些人则出于说服性的信仰说话,关于说服性信仰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364, 9369节)。
要知道,一个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世人面前模仿神性事物本身,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但主与天使看到的,不是他所表现的外在,而是内在;当这内在来自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说自我是它的源头时,它就是污秽的。这种人里面只有属世之物,根本没有属灵之物。他们仅在属世之光中看一切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则一无所见;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天堂之光,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他们的一切内层或说内在能力都转化为外在事物,几乎和动物的内层一样;他们也不允许自己被主提升到更高事物。然而,人比动物优越,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他能被主提升到天堂和主那里,从而被主引导。凡为了良善和真理而爱良善和真理,也就是爱邻舍和神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说,邻舍是良善和真理;从较低意义上说,邻舍是公义和公平,因为神是它们的源头。
由此可见什么叫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以“埃及”和“法老”来描述这样的人;因为“埃及”和“法老”表示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经上还以“亚述”来描述他们,“亚述”表示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关于“埃及”,可参看9340, 9391节提到的地方;关于“亚述”,可参看1186节)。
在灵人当中有大量灵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狡猾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假装诚实、正直和虔诚,并且如此狡猾,以至于连善灵也要被引入歧途,除非主光照或启示他们,使他们能看清这些灵人的内层是什么样子。当这些内层被揭开时,善灵都充满恐惧并逃离。不过,这些灵人会被剥去表面的伪装,并被带入他们那魔鬼般的内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动沉入地狱。关于这些灵人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02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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