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875.“鸽子找不着落脚掌之地”表示信之良善和真理还不能扎根。这从“鸽子”和“落脚掌之地”的含义清楚可知:“鸽子”是指信之真理,“落脚掌之地”是指扎根。下文进一步阐述了它们无法扎根的原因,即:虚假仍在那里泛滥。但没有人能明白这一切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属灵人是如何实现重生的。
属灵人拥有植入其记忆的知识的种子,或信之知识;这信之知识取自主的圣言,或取自源于圣言的教义事物(古教会从揭示给上古教会的事物中获得这种知识);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便以这种方式接受教导。但只要虚假在那里泛滥,信之真理,无论怎样播种,都不能扎根。它们只是停留在表面,也就是停留在记忆中。土地也不适合它们,除非虚假被驱散,以至于不再出现,如前所述(842:4-5, 868:2节)。
对属灵人来说,“土地”本身是在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准备的。当准备完成时,主就将仁之良善,然后将良心栽种于其中。他以后就出于良心行动,换句话说,主通过良心在他里面产生信之良善和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在属灵人里面将其理解力的事物与意愿的事物分开,叫它们决不结合。因为如果它们真的结合,他将不可避免地永远灭亡。
对上古教会成员来说,意愿的事物与理解力的事物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在属天天使那里也是如此。但对这个古教会的成员来说,它们没有结合,也不与任何属灵人结合。表面上看,他所行的仁之良善似乎出自他的意愿,但这只是表象和错觉。他所行的一切仁之良善唯独属于主,不是经由意愿,而是经由良心而来。哪怕主只是放松那么一点点,允许人出于自己的意愿行动,他必出于仇恨、报复、残忍作恶,而非行善。
这同样适用于属灵人所思、所说的真理。他若不出于良心,因而出于属于主的良善思想和说话,就无法思想和言说真理,与伪装成光明天使的地狱魔鬼一样。这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由此清楚可知重生是如何实现的,以及何为属灵人的重生。事实上,属灵人的重生就是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通过主在这理解力部分中所形成的良心而与意愿部分分离。以这种方式所行的一切看似出于他自己的意愿,但实际上是出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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