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4433.“就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表这真理绝无可能与她的弟兄们,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所表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从“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的含义清楚可知,“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是指结合,但不是通过订婚以合法方式结合。若不了解情况,谁也看不出这些话表示他们绝无可能结合在一起。由“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所表示的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内层真理是指在古人当中一直服务于教会的内在,因而系他们的条例、典章和律法(statutes, judgments, and laws),简言之,就是其宗教仪式等等的内在之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其实是仁爱的教义;因为在古时,属于纯正教会的人没有其它教义。这些真理就教义而言,可被称为信之内层真理;但就生活而言,可被称为良善。若要在起源于雅各的民族当中建立一个教会,他们有必要被引入这些真理与良善。因为除非内在事物存在于外在事物,也就是人们在处于外在事物时能思及内在事物,除非他们同时感受到对内在事物的情感,或至少由于内在事物的缘故而感受到对外在事物的情感,否则,那里不会有丝毫教会之物。内在事物之所以构成教会,是因为主存在于这些事物中;也就是说,源于祂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存在于这些事物中。
但起源于雅各的民族,也就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不能通过订婚以合法方式被引入这些内在事物;因为他们的外在敬拜并不与任何内在事物相对应。事实上,他们从其先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那里接受了由希伯所设立的敬拜;该敬拜外在上不同于古教会的敬拜(1238, 1241, 1343, 2180节)。由于他们的敬拜是不同的,故存在于古人当中的内层真理无法通过订婚以合法的方式,而只能以本章所描述的方式与之结合。由此就能理解“这真理绝无可能与底拿的弟兄们,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所表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尽管按照古人也知道的律法(参看出埃及记22:15;申命记22:28, 29),结合是能以这种方式实现的,但这个民族仍具有这种性格:他们绝不允许从古那里所得来的内层真理与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敬拜的外在形式有任何联结(参看4281, 4290, 4293, 4307, 4314, 4316, 4317节)。因此,在这个民族当中不可能建立起任何教会,只能建立教会的代表以取代教会(参看4281, 4288, 4307节)。该民族具有这种性格:他们不仅不可能接受内层真理,而且还在他们自己中间完全灭绝它们。这一点由本章雅各的儿子们用诡诈的话回答示剑和哈抹(34:13);然后西缅和利未用剑刃重击这城,杀了示剑和哈抹(34:25, 26);其余的儿子则上来杀戮并掳掠这城,夺了羊群、牛群和城里田间并各房中所有的(34:27-29)来代表。由此明显可知,雅各,那时叫以色列所发的预言是什么意思: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3519.“从那里给我牵两只肥美的母山羊羔来”表示这良善的真理,或这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如下文所述。之所以有“两只”,是因为和理性层一样,属世层里面也有属于意愿的事物和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在属世层中,属于意愿的事物是快乐,而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是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两者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必须结合在一起。
至于“母山羊羔”表示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山羊羔”和“母山羊”的地方看出来。要知道,从真正意义上说,圣言中所提到的一切温驯、有用的牲畜都表示良善的属天事物和真理的属灵事物(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2781, 3218节)。由于属天事物或良善各种各样,因而属灵事物或真理各种各样,所以这一种牲畜表示这一种,那一种牲畜表示那一种,也就是说,每一种牲畜都具有与众不同的含义。“羊羔”具有一种含义,“山羊羔”又具有一种含义,而“母绵羊”、“母山羊”、“公绵羊”、“公山羊”、“小公牛”或“公牛”则各具有另一种含义;“马”和“骆驼”也具有另一种含义。鸟又具有不同的含义;而海兽,如“鲸鱼”和“鱼”同样具有不同的含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良善和真理的属,比任何人所能数算的还要多,尽管当提到属天之物或良善,以及属灵之物或真理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任何复合体,倒像是一个单一实体。然而,这两者何等复杂,也就是它们的属何等数不胜数,可从关于天堂的阐述(3241节)看出来,大意是:天堂照着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信之真理的属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此外,良善的每一个属和真理的每一个属都有无数的种,每一属的社群都被划分为这无数的种;而每一种又以同样的方式被划分为亚种。
良善和真理最综合的属就是献为燔祭和祭牲的动物所代表的。由于这些属彼此截然不同,所以经上明确规定了人们要献上这种动物,而不是那种动物;如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公羊羔和母羊羔,以及公山羊羔和母山羊羔;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公绵羊和母绵羊,以及公山羊;但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牛犊、小公牛和公牛;以及鸽子和斑鸠(922,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218节)。至于“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什么,这可从献上它们的祭祀,以及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绵羊羔”和“母羊羔”表示内在人或理性人的纯真,“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因而表示真理及其良善。
“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之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也与少壮狮子并绵羊在一起;小孩子要牵引它们。(以赛亚书11:6)
这论及主的国和那里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不害怕邪恶,也就是不惧怕地狱,因为他们与主同在。“绵羊羔”和“山羊羔”表示那些拥有纯真在里面的人,这些人是最安全的,故首先被提到。
当埃及一切头生的都被击杀时,百姓被吩咐要杀一只无残疾的公羊羔,从羊群、绵羊羔或山羊羔里取,并取点血涂在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免得毁灭者以灾殃击杀他们(出埃及记12:5, 7, 13)。“埃及头生的”表示被灭绝的爱与仁之良善(3325节);“绵羊羔”和“山羊羔”是指纯真的状态;那些处于这些状态的人是安全的,不受邪恶伤害。事实上,天上的所有人都通过纯真的状态而受到主的保护。这种保护由杀绵羊羔或山羊羔,并将血涂在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来代表。
当耶和华通过一位天使向人显现时,这人要献上一只“母山羊羔”,免得死亡,如基甸在看到祂时所行的(士师记6:19),玛挪亚也是(士师记13:15-16, 19)。他们之所以要向上一只山羊羔,是因为耶和华或主无法向任何人显现,甚至无法向天使显现,除非祂所显现给的那个人处于纯真的状态。因此,主一同在,人就被带入纯真的状态,因为主通过纯真进入,甚至对天上的天使来说也是如此。鉴于这个原因,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有些纯真,正如主在福音书中所说的(马太福音18:3; 马可福音10:15; 路加福音18:17)。当耶和华显现时,人们以为若不献上这样的燔祭,自己就会死,这一点可见于士师记(13:22-23)。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本身(参看2736节),所以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习俗:男人要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见他的妻子,如我们所读到的参孙(士师记15:1),以及与他玛同寝时的犹大(创世记38:17, 20, 23)。“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纯真,这一点也可从赎愆祭清楚看出来,一个人若误犯了罪,就要献赎愆祭(利未记1:10; 4:28; 5:6)。误犯的罪就是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之罪。这一点同样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神性条例清楚看出来:
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家中。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 34:26)
此处“地里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的家中”表示童年初期或婴孩时期的纯真状态;“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示他们不可毁灭童年初期或婴孩的纯真。这就是它们的含义,所以在这两处经文中,这个条例紧随那个条例而来。从字义上看,它们似乎完全不同;但从内义上看,它们却连贯在一起。
如前所述,“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纯真,所以经上还吩咐要用母山羊毛织帐幕以上的幔子(出埃及记25:4; 26:7; 35:5, 6, 23, 26; 36:14),以表明其中所代表的一切圣物都从纯真获得它们的本质。“母山羊毛”表示存在于无知中的纯真的最末或最外层,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帐幕的幔子”在内义上就表示外邦人。由此明显可知,雅各的母亲利百加吩咐雅各去牵的“两只肥美的母山羊羔”所表示的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是什么,又具有什么性质,即:它们是属于纯真,或童年初期或婴孩的真理,也由以扫要带到他父亲以撒那里的事物来表示,如前所述(3501, 3508节)。事实上,它们不是这些真理,而是最初看似是。正因如此,雅各利用它们来冒充以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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