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4899.“看哪,我把这只母山羊羔送去了”表有一个保证就足够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婚姻之爱或结合的一个保证(4871节),在此仅指一个保证,因为这只羊羔没有被接纳,原因如前所述,即:婚姻之物并不存在。由于这就是原因,所以你“没有找着她”表示即使婚姻之物不存在。这也源于前面(4897节)所提到的兴趣的缺乏。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原因如前所述(4893节),即:他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凡落入这种阴影的,都会落入不信中。如以下观念:若教会要存在,某种婚姻之物必存在,也就是说,某种婚姻必存在于真理与良善之间;内在之物必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没有这两个条件,教会根本不存在。现在这些话在内义上就描述了犹太教会里面的内在与外在,也就是说,内义论述了就这个民族本身而言,内在之物如何丝毫不存在于外在之物,但就其实际的律例和法律而言,某个内在之物又如何存在于这些外在之物里面。
如今,除了相信教会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并且该民族优先于所有其它民族而蒙拣选和被爱外,谁还有相信其它?这种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如此众多、伟大的神迹在他们中间施行,如此众多的先知被差到他们那里,还有,他们拥有圣言。然而,这个民族本身根本没有丝毫教会之物,因为它没有任何仁爱,甚至完全不知道何为真正的仁爱,也没有对主之信。诚然,他们知道主即将到来,但却以为这是要来把他们高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由于这一切并未发生,所以他们完全弃绝祂,不愿知道有关祂天国的任何事。这个民族甚至在教义上,尤其在生活上并不承认这些构成教会内在的事物。单单从这一切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这个民族当中没有丝毫教会之物。
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又是另一回事。例如,基督教会存在于那些拥有圣言,并运用教义来宣讲主的人中间。然而,如果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也就是说,如果对邻之仁和植根于这仁爱的信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如果教会的内在并未存在于其外在里面,那么他们里面仍就没有丝毫教会之物。教会并不在那些唯独处于脱离内在的外在之人里面;它也不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里面,以及那些在教义而非生活上承认主的人里面。从这个例子明显可知,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则是另一回事。
本章内义描述了在犹太民族当中和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存在于该民族当中的教会性质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的本分之名结合来描述,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性质则由犹大与他玛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结合来描述。不过,此处省略了对这些事的详细解释,原因如前所述,即:它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理解力的阴影便在这些事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教会的内在。谁知道对邻之仁在于意愿,并出于意愿而在于行为,由此而来的信在于觉知?当这一切不为人知,尤其被人否认时,如那些认为唯信使人得救,无需仁爱行为的人所行的那样,此处在内义上所说有关在犹太民族当中和里面的教会内在之物与外在之物的结合的那些事便落入何等阴影之中。那些不知道仁爱是内在,因而是教会的本质之人距离理解这类观念的第一步还极其遥远,因而与天堂中无数难以形容的事物相距甚远,而天堂中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的事物是生命的全部,因而是智慧和聪明的全部。
987.“地上一切的走兽”表示属于低级心智的欲望。这从圣言中“走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兽”要么表示情感,要么表示恶欲。对良善的情感由温驯、有用和洁净的走兽来表示;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由凶猛、无用和不洁的走兽来表示(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76节)。它们在此因表示恶欲,故被称为“地上的走兽”,而非田间的走兽。至于重生之人对恶欲的掌控,要知道,人们若以为能凭自己制伏邪恶,就大错特错了,并且也决不会重生。因为人无非是邪恶,就是一堆邪恶;他的整个意愿只在于邪恶,如前一章所说的,即:“人心的想象从小就邪恶”(8:21)。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表明,一个世人或灵人,甚至一位天使,就其本身,即他的整个自我而言,不过是最肮脏的粪便;当独自一人时,他所沉思的,都是仇恨、报复、残忍和最污秽的通奸。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的,也是构成他意愿的东西。
如若反思一下,仅从以下考虑谁都能清楚看到这个问题,即:当人出生时,在所有野兽和牲畜当中,他是最低级的生物。当他长大,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若没有外在的法律约束,以及他为了尽可能获得极大的影响力和财富而强加给自己的约束阻碍,他必冲进各种暴行,并且不会停下来,直到他征服宇宙中的所有人,攫取所有人的财富;除了那些屈服于他,成为他卑微的奴仆之人外,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人。这就是每个人的本性,尽管那些没有机会或能力实现的人,以及那些受制于上述约束的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旦得到机会和能力,约束放松,他们就会尽可能地狂奔。野兽却从未表现出这样的本性,而是生在某种自然秩序中。其中凶猛的捕食性动物伤害其它动物只是为了自卫;它们吞吃其它动物也只是为了缓解饥饿;一旦饥饿缓解,它们就不再造成伤害。而人类却完全不同。由此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和意愿是何性质。
既然人是一大堆可怕的邪恶和粪便,那么很明显,他凭自己决不能战胜邪恶。说邪恶掌控邪恶,并且不仅能掌控邪恶,还能掌控地狱,这绝对是自相矛盾。因为每个人都通过恶灵与地狱相联,他里面的邪恶由此被激活。从这些考虑谁都能知道,并且头脑正常的人还能推断出,唯独主能掌控人里面的邪恶和与他同住的地狱。为叫人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时时刻刻试图强行进入他,并永远毁灭他的地狱能被制伏,人被主重生,并被赋予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主唯独通过这良心实现一切良善。信仰的要点是这些:人无非是邪恶;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此,人不仅应该知道这些要点,还应承认并相信它们。如果他活在肉身时不承认也不相信,那么在来世,这一点会令人信服地向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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