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9154.“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表良善的调查。这从“被带到神那里”和“家主”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带到神那里”是指提出要做出调查(参看9160节);“家主”是指良善,调查通过良善进行。“家主”表示良善的原因是,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记忆中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它们由“被交与某人保管,却被偷去的银钱和器皿”来表示(9149, 9150节)。由于这些真理和记忆知识属于良善并存在于良善中,故“家主”是指它们所属并与之同在的良善。良善被称为“主人”,是因为真理和记忆知识属于良善,如同属于自己的主人;良善还被称为“家”,是因为真理和记忆知识在良善中,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可参看3652节,那里解释了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话:
在房顶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马太福音24:17)
至于对从记忆中被夺走的真理与记忆知识的调查要通过良善来进行,情况是这样:那在自己里面接受一切真理的,是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自己的具体品质;真理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良善在它们里面,以及周围,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生命。这就像一个活物里面的一根纤维或血管。一根纤维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灵在自己里面,一根血管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血液在自己里面,它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生命;一根血管同样照着它拥有含有灵的纤维在自己周围的程度而拥有生命。真理和良善的情况也是这样。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灵的一根纤维,没有血液的一根静脉或动脉;谁都能看出它们的性质,即:它们在一个活物里面必缺乏生命,因而没有任何用处。无仁之信同样是这样。良善因从真理那里获得自己的具体品质,如前所述,故也从它们那里获得自己的形式;哪里有形式,哪里就有具体的品质;哪里没有形式,哪里就没有具体的品质。这种情况又像活物里面的灵和血液。灵被其纤维限定,从而通过它们获得自己的形式;而血液则通过血管获得自己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没有良善的真理没有生命,没有真理的良善则没有具体的品质;因此,无仁之信不是活的信。此处的信是指由真理构成的信仰,仁则是由良善构成的生活。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如果真理和记忆知识被夺走,要通过良善来进行调查。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处于良善,也就是处于对真理的一种情感时,他就会回想起进入良善的一切真理;但当他背离良善时,真理就会消失,因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像偷窃一样夺走它们。不过,当一个人通过生活回到对良善或真理的情感时,已经消失的真理会再度被回想起来。凡进行反思的人都能通过自己和其他人的经历认识到这个真理。由此明显可知,通过良善对从记忆或人的心智中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进行调查是什么意思。
7766.“我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这从“再一样的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再一样的灾殃”是指荒凉的最后阶段。临到埃及的灾殃表示荒凉的相继状态,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最后阶段是诅咒,即对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一点从下文可以看出来;因为在埃及杀死长子表示对这信的诅咒;“死亡”是指诅咒,“长子”是指信。当信的事物被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就说信受到诅咒。当用来支持这些虚假和邪恶时,信的事物就投奔到它们那一边,变成认可它们的一种手段。这就是那些既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将信与仁分离之人的情形。而事实上,这些人没有信,只有诸如对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他们把这种知识称为信。这就是被诅咒之信的意思。此外,信的事物与虚假并邪恶已在自己里面结合的人在经历荒凉的各个阶段之后,就会陷入诅咒。对他们的诅咒因他们所散发的腐烂、恶臭而变得可以感知,比那些不具有信之事物的人所散发出来的还要难闻。特殊和一般的情况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恶灵靠近有仁爱存在的天堂社群,该社群的居民就会明显闻到他所散发的恶臭。他们在特殊情况下也是这样,也就是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就是信的事物,与诸如属于地狱的那类事物在一个人里面共存的情况下。由此明显可知,“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示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因为“法老”代表那些已经成为侵扰者的人,在此代表那些正受到诅咒的人;“埃及”表示属世心智(5276, 5278, 5280, 5288, 5301, 6147, 6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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