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4.“必享长寿,被人埋葬”表示那些属于主的人享受一切良善。这从以事实清楚可知:那些死亡并被埋葬的人并没有死亡,而是从一种模糊的生命进入一种清晰的生命。因为肉体的死亡只不过是生命的延续和完善;就在这时,那些属于主的人第一次享受一切良善。这种享受由“享长寿”来表示。他们“死亡”、“被埋葬”、“归到列祖那里”这样的话经常出现,但这些话的内义却不同于它们的字义。内义描述的是死后生活和永恒事物,字义描述的是尘世生活和短暂事物。
因此,当这些话出现时,那些专注于内义的人,如天使,不会想到死亡和埋葬,而是想到生命的延续,因为他们认为死亡无非是脱去最粗糙的物质元素和时间,是生命本身的一个延续。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因为死亡根本不进入他们的思维。人的年龄也一样;所以当此处提到“长寿”时,天使对长寿根本没有任何感知;事实上,他们不知道长寿是什么,因为他们不断接近成年初期和青年时期的生命。这种生命,因而属于它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就是“长寿”等类似词语出现在圣言中时所表示的。
1049.“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之间所立的约”表示主尤其怜悯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和那些能够重生的人。这从前面的阐述也可推知,因为对主来说,“记念”就是“怜悯”。记念不能论及主,因为祂自永恒就知道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怜悯能论及祂,因为祂知道这就是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人的自我如地狱一般,并构成他特有的地狱。事实上,人通过其自我的意愿与地狱相通;这自我出于地狱和它自己是这样:人最大、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一头扎进地狱;并且不满足于此,还渴望把全世界所有人都扔下去。由于人凭自己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并且主知道这一点,所以可推知,“记念所立的约”只表示怜悯人,并通过神性手段使他重生,用大能将他引向天堂,只要人的性质允许他使这一切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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