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54.“必享长寿,被人埋葬”表示那些属于主的人享受一切良善。这从以事实清楚可知:那些死亡并被埋葬的人并没有死亡,而是从一种模糊的生命进入一种清晰的生命。因为肉体的死亡只不过是生命的延续和完善;就在这时,那些属于主的人第一次享受一切良善。这种享受由“享长寿”来表示。他们“死亡”、“被埋葬”、“归到列祖那里”这样的话经常出现,但这些话的内义却不同于它们的字义。内义描述的是死后生活和永恒事物,字义描述的是尘世生活和短暂事物。
因此,当这些话出现时,那些专注于内义的人,如天使,不会想到死亡和埋葬,而是想到生命的延续,因为他们认为死亡无非是脱去最粗糙的物质元素和时间,是生命本身的一个延续。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因为死亡根本不进入他们的思维。人的年龄也一样;所以当此处提到“长寿”时,天使对长寿根本没有任何感知;事实上,他们不知道长寿是什么,因为他们不断接近成年初期和青年时期的生命。这种生命,因而属于它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就是“长寿”等类似词语出现在圣言中时所表示的。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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