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6

176.当被问及他们

176.当被问及他们所住的房屋时,他们说,这些房屋都很低矮,是木质结构的,屋顶是平的,被倾斜而下的带子所围绕。丈夫和妻子住在前面,孩子住在隔壁,男女仆人住在后面。关于他们的食物,他们说,他们将牛奶和水掺在一起喝;牛奶是从奶牛获得的,这些奶牛毛茸茸的,就像我们的绵羊。关于他们的生活,他们说,他们赤身行走,并不因赤身而感到羞耻。他们的来往仅限于同一个家族中的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2726

2726.“亚伯拉罕

2726.“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表示主将取自人类认知的知识,或说人类知识的记忆知识的大量事物与信之教义联合起来。这从“寄居”、“非利士人的地”和“日”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教导(参看1463, 202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参看1965, 1989, 2011, 2501节);“非利士人的地”或非利士是指认知的知识,或知识的记忆知识(参看1197, 1198节);“日”是指作为论述主题的事物的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此处因论述的主题是从事实或记忆的东西与理性观念中收集得来的认知或知识,又因经上说“多日”,所以意思是相对来说“大量事物”。从21:22至此,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与信之教义联合的基于人类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理性观念,这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本节则对它们形成结论。至于这个主题本身,由于它本身非常深奥,并且创世记26章大量论述了它,所以现在最好推迟对它的进一步解释。
天上如何看待婚姻和通奸

属天的奥秘 #2320

2320.为何与亚伯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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