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3.“拉结说,看哪,我的使女辟拉”表属世真理与内在真理之间的肯定方法。这从“使女”(maidservant)和“婢女”(handmaid)的含义,以及“辟拉”的代表清楚可知,“使女”(maidservant)和“婢女”(handmaid)是指对属于外层人(exterior man)的认知的情感(1895, 2567, 3835, 3849节),由于这种情感是用来联结内在真理与属世或外在真理的方法,故“使女”在此表示它们之间的肯定方法;“辟拉”是指该方法的性质。就内义而言,拉结和利亚为生育后代而送给雅各作妾的这两个使女无非代表并表示某种服务的事物,在此代表并表示充当联结内在真理与外在真理手段的某种事物,“拉结”代表内在真理,“利亚”代表外在真理(3793, 3819节)。事实上,此处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描述了十二种总体或基本事物,人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期间,便通过这些事物被引入属灵和属天之物。
实际上,当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即从死人变成活人,或从属肉体的变成属天堂的时,他会在主的引领下经历许多种状态。这些总体状态由“十二个儿子”,后来由“十二个支派”来指定。因此,“十二个支派”表示信与爱的全部事物,如前文所见(3858节)。因为总体包含一切具体和个体细节,而细节都与总体有关。当人正在重生时,内在人要与外在人联结,故内在的良善与真理要与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联结,因为人凭真理与良善而为人。若没有方法,这些不可能联结在一起。这些方法就是诸如从这一方获得某种事物,又从那一方获得某种事物的那类事物,并且具有这样的效果:人越靠近这一方,那一方就越处于从属地位。这些方法就是“使女”所表示的,拉结的使女是指内在人那一方的方法,而利亚的使女是指外在人那一方的方法。
结合须有方法,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属世人凭自己压根就不赞成属灵人,而是与属灵人如此不合,以至于完全反对它。因为属世人关注并热爱自我和尘世,而属灵人则不关注自我和尘世,除非有助于在灵界发挥功用,因而他关注它的服务并出于功用和目的而热爱它。当地位高升,从而高人一等时,属世人便觉得自己有了生命;而属灵人在谦卑,因而在成为最小的时才觉得自己有了生命。只要高位作为方法能使他服务邻舍、整个社会和教会,他也不会鄙视高位。然而,属灵人思想他所晋升的重要地位,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他作为目的所关注的功用。属世人的幸福在于比别人更富有,拥有世俗的财富;而属灵人的幸福在于拥有真理与良善的认知,这些真理与良善便是他所拥有的财富,尤其在于照着真理实践良善。然而,他并不鄙视财富,因为财富能使他在世上提供服务。
从这几点考虑明显可知,属世人的状态和属灵人的状态因其目的不同而彼此对立,但这二者仍能彼此结合。当外在人的事物处于从属地位,并服从内在人所关注的目的时,这种结合就会产生。因此,为了人能变得属灵,外在人的事物有必要变得顺服,从而脱去支持自我和尘世的目的,披上支持邻舍和主国度的目的。若不通过方法,绝无可能脱去前者,披上后者,这二者也无法联结。这些方法就是“使女”,特别是使女所生的四个儿子所表示的。
第一个方法就是肯定内在真理,或对内在真理的肯定的方法;也就是说,肯定这的确是内在真理。这种肯定态度一旦到来,人便处于重生的开始阶段;良善从内在起作用,并通向肯定的灵。这良善无法流入否定态度,甚至无法充满怀疑的态度,直到这态度变得肯定。在此之后,这良善便显现在情感中;也就是说,它使此人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开始以之为乐,先是以认识这真理为乐,然后以照之行动为乐。以这一真理为例,即:主是人类的救赎。如果此人不针对该真理发展肯定的态度,那么他从圣言或教会所学习,并储存在其属世记忆的记忆知识当中有关主的一切事物就无法与他的内在人,也就是那里能成为信之真理的真理结合。因此,情感也无法流入,甚至无法流入这有助于此人救赎的真理总体上的方方面面。但是,一旦他发展一种肯定的态度,那么无数事物就会加添,并充满所流入的良善。因为良善不断从主流入,但那里若没有肯定态度,它就不被接受。故肯定态度是第一个方法,可以说是从主所流入良善的第一个居所。所有其它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也是如此。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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