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7.“看哪,向他不如从前了”表对“雅各”所表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那良善那里被夺走,除了与居间良善的结合外,它(即“雅各”所表之良善)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向他不如从前了”表示对雅各,也就是“雅各”所表示的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一点从前文也可以看出来,因为没有任何东西从拉班,也就是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得来。相反,它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
为使人们能理解良善与真理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人里面,必须揭示某些几乎不为人知的事。的确,人们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有些人还承认流注的存在,然而,这流注的性质却不为人知。由于这种无知,至少人们不会发自内心承认这一真理:人的周围有灵人和天使,他的内在人就居于他们中间,并由此被主统管;即便在谈到这一真理时,人们也几乎不相信它。来世有无数社群,这些社群被主照着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而有序排列和安置;处于对立面的社群则照着邪恶与虚假的一切属来排列和安置。它们被如此有序排列和安置,以致良善与真理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无不与这类天使社群相联结,或无不与天使社群相对应。而另一方面,邪恶与虚假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也无不与魔鬼社群相对应。每个人就其内层,即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这类天使或魔鬼的社群当中,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皆来自这一源头,以致若他所在的灵人或天使社群从他那里被夺走,他就会立刻丧失思维和意愿,甚至立刻倒下,彻底死亡。这就是人之状态的性质,尽管他以为他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事物,或他自己是他所思想和所意愿一切的发出者,并且既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或者地狱离他很远,天堂也离他很远。
此外,人里面的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某种简单物,或一个单一整体;而事实上,它是由各种事物构成的某种如此复杂的事物,以至于就连它的一般特征,他也绝无法探究明白。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邪恶。人里面的良善如何,与他同在的天使社群就如何;人里面的邪恶如何,与他同在的恶灵社群就如何。这些社群都是人给自己召来的,也就是说,是他将自己置于这类灵人的社群中;因为同类与同类相联。例如:贪婪的人会给自己召来同样贪婪的灵人的社群;爱自己胜过别人、看不起别人的人会召来与他自己相似的人;而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会召来具有类似快乐的人等等。这些灵人与地狱相通,而此人就在他们中间,完全受他们控制,以致他不受自己支配,而是受他们支配;尽管他由于自己所享受的快乐、因而所拥有的自由而以为自己支配自己。相反,不贪婪,或不爱自己胜过别人,也没有看不起别人,不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住在具有类似心态的天使的社群中,并通过他们被主引领,事实上藉着他的自由而被引向他允许自己被引向的一切良善与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引向更内在、更完美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被转到更内在、更完美的天使社群中。其状态的改变无非是社群的改变。这一事实因我持续多年的经历而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因着这些经历对我来说,这种事已变得稀松平常,就像人从小就经历的稀松平常事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人的重生是何情形,人借以被主从旧人状态转到新人状态的居间快乐和良善又是何情形,也就是说,这一切是藉着天使社群并通过这些社群的改变而实现的。居间良善与快乐无非是这类社群,主把它们运用于人,旨在通过它们把人引入属灵和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中。一旦他被转入这些良善与真理,这些社群就被分离出去,而更内在、更完美的社群则与他相联。“拉班”所表示的居间良善并非表示别的,该良善的分离,也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也并非表示别的。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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