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6

176.当被问及他们

176.当被问及他们所住的房屋时,他们说,这些房屋都很低矮,是木质结构的,屋顶是平的,被倾斜而下的带子所围绕。丈夫和妻子住在前面,孩子住在隔壁,男女仆人住在后面。关于他们的食物,他们说,他们将牛奶和水掺在一起喝;牛奶是从奶牛获得的,这些奶牛毛茸茸的,就像我们的绵羊。关于他们的生活,他们说,他们赤身行走,并不因赤身而感到羞耻。他们的来往仅限于同一个家族中的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4175

4175.“我白日受

4175.“我白日受尽干热,黑夜受尽寒霜,不得合眼睡着,我常是这样”表试探。这从“热”、“寒”(或冷)和“不得合眼睡着”的含义清楚可知:“热”和“寒”(或冷)是指爱的过量和爱的完全缺乏,因而是指两个极端,“白日”表示达到顶点的信或真理的状态,“黑夜”表示根本没有信或真理的状态(参看221, 935, 936节);“不得合眼睡着”是指持续不断,或不停歇。由于在试探中,人们就有诸如此类的经历,所以试探通常以这些话来表示。“热”之所以表示爱的过量,是因为属灵的火与热是爱;而另一方面,属灵的冷或寒是指爱的缺乏。事实上,人的真正生命无非就是爱,因为没有爱,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生命。人若反思一下,就会意识到,人体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和热皆出自这个源头。然而,“寒或冷”并非表示所有爱的匮乏,仅表示属灵和属天之爱的匮乏,这种匮乏就是所谓的属灵死亡。
当人缺乏这种爱时,他就被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与属灵和属天之爱相比,这后一种爱是寒冷的,不仅在人活在肉身时变冷,而且在他进入来世时也会变冷。如果活在肉身时,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从那里被夺走,他就会变得如此寒冷,以至于几乎没有任何生命;如果他被迫以神圣方式思想天上和神性事物,情况就会这样。在来世,当这种人来到那些住在地狱中的人当中时,他就会燃起邪恶激情之火或热。但若他靠近天堂,这火和热就会转化为寒冷,他靠得越近,寒冷就越加剧;痛苦折磨也同等程度地加剧。这种寒冷就是被归因于那些地狱中人的“咬牙切齿”的意思(马太福音 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路加福音13:28)。

属天的奥秘 #10040

10040.由于小公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