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6

176.当被问及他们

176.当被问及他们所住的房屋时,他们说,这些房屋都很低矮,是木质结构的,屋顶是平的,被倾斜而下的带子所围绕。丈夫和妻子住在前面,孩子住在隔壁,男女仆人住在后面。关于他们的食物,他们说,他们将牛奶和水掺在一起喝;牛奶是从奶牛获得的,这些奶牛毛茸茸的,就像我们的绵羊。关于他们的生活,他们说,他们赤身行走,并不因赤身而感到羞耻。他们的来往仅限于同一个家族中的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7966

7966.“百姓就拿

7966.“百姓就拿着没有发过酵的生面”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第一个状态,其中根本没有一丝虚假。这从“生面”和“没有发过酵”的含义清楚可知。“生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面粉”和“细面”表示真理,由它们制成的“生面”表示真理之良善,而由生面制成的“饼”表示爱之良善;当“饼”表示爱之良善时,其它事物,即“生面”和“面粉”表示在其秩序中的良善和真理;“饼”表示爱之良善(参看276, 680, 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5915节)。“没有发过酵”是指其中没有一丝虚假,“酵”是指虚假(参看7906节)。
  这明显是他们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说,他们被释放之时的状态,因为经上说“百姓就拿着生面”;他们离开时,正在这样做。然而,下面一节(12:39)则描述了他们的第二个状态,在那里,经上说:“他们用埃及带出来的生面烤成无酵糕,这生面是没有发过酵的”,以此表示从良善之真理又产生根本没有一丝邪恶在里面的良善。这些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在处于良善时被主保守在的两个状态。在第一个状态下,他们从存在于意愿中的良善来看待并思考真理;在第二个状态下,他们通过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婚姻来产生真理,通过意愿并行出这些真理,它们又变成了良善,如此反复进行。这些就是真理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的直接产物和进一步的发展。在灵界,整个这一过程以代表的方式被表现为一棵长有叶子和果实的树。在那里,叶子是指真理,果实是指真理之良善,种子是指良善本身,其它一切都源于良善。
  

属天的奥秘 #10040

10040.由于小公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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