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7

177.关于这个星球

177.关于这个星球的太阳,他们说,在居民看来,这太阳看上去就是一团火焰。他们一年有200天,一天相当于我们的9个小时;这是他们通过在我里面所察觉到的我们地球的天数时长算出来的。他们进一步说,对他们来说,春夏是永恒的;因此,田野一年四季常青,树木一年四季结果。这是因为他们一年如此之短,仅相当于我们一年中的75天;当年份如此短暂时,冬天的寒冷和夏天的炎热都不会持续太久,以致那里的土地总是郁郁葱葱。

属天的奥秘 #10129

10129.“坛就成

10129.“坛就成为至圣”表属天国度,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这从“坛”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10123节);“至圣”是指属天良善,或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此处“坛”表示属天国度,“至圣”表示那里的良善,是因为在属天国度所接受的良善是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接受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国度从主接受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以及9680, 10068节的阐述)。
  “祭坛”代表属天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帷帐外的会幕”代表属灵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对邻之仁的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属灵国度的良善,或属灵良善被称为“圣”;但属天国度,或属天良善被称为“至圣”。属天良善,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被称为“至圣”,是因为该良善是主直接流入众天堂所经由的渠道;但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则是主通过属天良善间接流入所经由的渠道(9473, 9683, 9873, 9992, 10005节)。之所以说“流入”,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从那里流入(10106节);然而,祂仍作为一而存在于众天堂里面。
  “至圣”表示属天良善,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至圣”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在摩西五经:
  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出埃及记26:33, 34)
  由此明显可知,“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外的帐幕的一部分,“至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内的一部分。帷帐之外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中间天堂;帷帐之内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天国度(参看9457, 9481, 9485, 10001, 10025节)。帷帐之内的帐幕的那部分被称为“至圣所”(利未记16:33)。由于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和它上面的施恩座代表至内层天堂,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所以帐幕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约柜所在之地,也被称为“至圣所”(列王纪上6:16; 8:6)。
  饼和素祭因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故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这脸饼(或陈设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在圣处吃的,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至圣的。(利未记24:9)
  “脸饼(或陈设饼)”表示属天良善(参看9545节)。又: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利未记2:3, 10)
  由无酵饼、无酵糕饼,以及调油的无酵薄饼构成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或爱之良善(参看4581, 9992, 10079节);“献与耶和华的火祭”表示神性之爱(参看10055节)。
  民数记:
  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都为献与耶和华的至圣之物,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民数记18:9)
  这类素祭之所以被称为“至圣之物”,是因为这些祭物表示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在纯真之良善的状态下实现的;这良善也是属天良善。这解释了为何赎罪祭和罪愆祭献上的是母羔羊或公羔羊,或公绵羊,或小公牛,或斑鸠,这从利未记第4章和第5章清楚看出来;这些动物表示这种良善。这种良善由“羔羊”(参看3519, 3994, 7840节),“公绵羊”(参看10042节),“小公牛”(参看9391节)来表示;它由“斑鸠”来表示,这从圣言中提到这种鸟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从邪恶中洁净和重生在纯真的状态下实现(参看10021节)。因此,这些祭物在利未记(6:17; 7:6; 10:17; 14:13)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利未记:
  素祭要在坛旁吃,因为这是至圣的。(利未记10:12)
  前面说明,燔祭坛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以及天使和世人的接受。因此,论到燔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这膏油抹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触着它们的都成为圣。(出埃及记30:29)
  香,其中一点要放在会幕内法柜前,也被称为“至圣”(出埃及记30:36),因为它表示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的属天良善,还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9475节)。以西结书:
  这是殿的律法:在山顶上,殿四围的界限都是至圣的。(以西结书43:12)
  殿与它周围的界限之所以都被称为“至圣”,是因为“神的殿或家”表示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3720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在山顶上”,因为“山顶”具有同样的含义(6435, 9422, 9434节)。
  但以理书:
  为人民和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这论及主的降临,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唯独祂是圣者,就其人身而言,祂也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至圣者”。就其神性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参看9954节);唯独祂是圣者(9229节);祂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之所以属天良善是“至圣的”,而属灵良善是“圣的”,是因为属天良善是至内在的良善,因而也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而属灵良善是从这属天良善发出的良善,因而是中间天堂的良善。这良善在它含有属天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从而是圣的;因为属天良善流入属灵良善,孕育它,生出它,如同父亲生出自己的孩子。“属天良善”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属灵良善”是指从主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至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直接与其他人结合。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间接相结合;祂在这良善含有从主获得的爱之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将自己相结合。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也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因为这种良善从主流入。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爱邻舍,并出于爱而向他行善,只能靠主;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信神,只能靠主。因此,当承认主并爱邻时,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无论此人如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7-40)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仁之良善里面,事实上就是这良善,即便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并没有意识这一点。“弟兄”在最近似的意义(内在历史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主的“弟兄”是指在其一切形式中的仁之良善本身(参看5063-5071节)。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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