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8.“挪亚伸手”表示他自己的能力,“接了鸽子,把它带到自己这里,进入方舟”表示自我是他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或说他从自己实行良善和思想真理。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故在此是指他做这些事所倚靠的自己的能力。事实上,“伸手接了鸽子,把它带到自己这里”就是将鸽子所表示的真理应用并归因于自己。“手”表示能力,以及权威或能力的行使和由此产生的自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自大的心所结的果子,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13)
此处“手”明显表示他自己的能力,他将所成就的事归因于自己的能力,这是察罚他的原因。又:
摩押必在它中间伸开手,好像游泳者伸开手来游泳一样,但祂必使他们的骄傲和他们手的水闸一并败落。(以赛亚书25:11)
“手”表示由高于他人的优越感,因而由傲慢所产生的人自己的能力。又:
其居民手力短缺,惊惶羞愧。(以赛亚书37:27)
“手力短缺”表示没有能力。又:
泥土岂可对陶匠说,你作什么呢?或你所作成的说,祂或造我的没有手吗?(以赛亚书45:9)
此处“没有手”表示没有任何能力。以西结书:
君王必悲哀,首领必披上惊愕,那陆地人民的手都必发颤。(以西结书7:27)
此处“手”表示能力。弥迦书:
祸哉!那些在床上图谋罪孽、造作恶事的,他们在晨光中就实行出来,因他们的手是他们的神。(弥迦书2:1)
“手”表示他们自己的能力,他们倚靠自己的能力如同倚靠他们的神。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由于“手”表示能力,所以在圣言中,人的邪恶和虚假常被称为“他手所作的,或他手的工作”。邪恶来自人之自我的意愿,虚假来自人之自我的理解力。这就是邪恶和虚假的源头。这一点从人之自我的性质足以清楚看出来,它无非是邪恶和虚假。这就是自我的性质(可参看39, 41, 141, 150, 154, 210, 215节)。由于“手”一般表示能力,所以在圣言中,“手”常被归于耶和华或主;这时,“手”在内义上表示全能,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手高举。(以赛亚书26:11)
此处“手”表示神性能力。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一伸手,他们都灭亡。(以赛亚书31:3)
“手”表示神性能力。又:
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吩咐我吗?我亲手铺张诸天,又命定了天上的万象或众军。(以赛亚书45:11-12)
“手”表示神性能力。在圣言中,重生之人经常被称为“耶和华手所作的或耶和华手的工作”。又:
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以手掌丈量诸天。(以赛亚书48:13)
“手”和“右手”表示全能。
又:
我的手岂是缩短、不能救赎吗?我岂无拯救之力吗?(以赛亚书50:2)
“手”和“力”表示神性能力。耶利米书:
你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陆地。(耶利米书32:17, 21)
这表示神性能力,只是17节用的词是“大能”,21节用的词是“手”。经上常说,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把以色列领出埃及。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如此说,当日我拣选以色列,向雅各家的种举手,在埃及陆地使他们认识我;我向他们举手,要把他们从埃及陆地领出来。(以西结书20:5-6, 23)
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看见耶和华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手。(出埃及记14:31)
从上述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手”表示能力。事实上,手如此象征能力,以致它也成为能力的代表,这一点从在埃及所行的奇迹明显看出来,那时,当摩西被吩咐伸出他的杖或手时,奇迹就发生了。如出埃及记: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华使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出埃及记9:22, 23)
摩西向天伸手,就有幽暗。(出埃及记10:21, 22)
摩西向海伸手,耶和华便使海成了干陆地;摩西向海伸出手,海就回流。(出埃及记14:21, 27)
凡精神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摩西的手或杖有任何能力,但举起和伸出手因表示神性能力,故在犹太教会中成为能力的代表。
约书亚伸出标枪也一样,如约书亚记: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标枪,因为我要把它交在你手里。约书亚伸出手里的标枪,他们就进了城,夺了它。约书亚没有收回伸出标枪的手,直到他灭绝艾城所有的居民。(约书亚记8:18-19, 26)
由此也明显可知,构成犹太教会外在的代表是何性质。因此,圣言是这样:外在意义上所记载的细节看上去并不是主及其国度的代表,如此处摩西或约书亚伸出手和其它所有细节;当头脑只专注于文字上的历史细节时,它们看上去并不是代表。由此还明显看出,犹太人距离对圣言和其教会宗教仪式的正确理解何等遥远,因为他们使整个敬拜完全集中于外在事物,甚至到了将能力归于摩西的杖和约书亚的标枪的地步;而事实上,这些东西所拥有的能力并不比一块木头大。只是由于它们表示主的全能,并且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所以当他们伸出手或杖时,神迹奇事就会发生。当摩西站在山顶上举手时,类似的事也发生了。摩西一举手,约书亚就得胜,摩西一垂手,约书亚就失败。所以他们就扶着他的手(出埃及记17:9-13)。
给那些被分别为圣的人按手也一样,如以色列人给利未人按手(民数记8:9, 10, 12),以及当约书亚接替摩西时,摩西给约书亚按手(民数记27:18, 23),以便赋予权力。这就是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授予圣职和祝福的仪式都是通过按手来进行的。手表示和代表能力到了何种程度,这从圣言中论到乌撒和耶罗波安的话明显看出来。论到乌撒,经上说: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结果死了(撒母耳记下6:6-7)。“约柜”代表主,因而代表神圣和天上的一切事物。“乌撒就伸(手)扶住约柜”代表人自己的能力,也就是他的自我。由于这自我是亵渎的,所以“手”这个词在原文被省略了,但仍理解为“手”,以防止天使感知到这种亵渎之物触到了神圣之物。乌撒因伸手而死。
论到耶罗波安,经上说:
耶罗波安听见神人向伯特利的坛所呼叫的话,就从坛上伸手,说,抓住他!他向那人所伸的手就枯干了,不能收回到自己那里。他对神人说,请为我祷告,求求耶和华你神的情面,使我的手复原。于是神人就求耶和华的情面,王的手就复了原,像先前一样。(列王纪上13:4-6)
此处“伸手”同样表示人自己的能力,或他的自我,这是亵渎的。他想通过伸手攻击神人来侵犯神圣之物,结果他的手就枯干了。然而,由于耶罗波安是偶像崇拜者,因而不能亵渎,如前所述(303, 408, 661:1节),所以他的手复原了。“手”表示和代表能力,这一点从灵人界中的代表清楚看出来。在灵人界,一只裸露的臂膀有时会出现在眼前,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至于能把人的骨头压碎,并把最里面的骨髓挤净。因此,它会造成如此恐惧,以至于导致心脏衰竭。它的确拥有这种力量。
9049.“就要以命偿命”表秩序的律法,即你愿邻舍怎样待你,就怎样待邻舍,因此,你向别人所行的,都会行在你身上。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等,表示你向别人所行的,都会行在你身上。这条律法之所以被赋予以色列人,是因为这也是灵界的律法。在灵界,凡发自内心向别人行善的人都会得到同样的良善;所以凡发自内心向别人行恶的人也会得到同样的邪恶。因为发自内心所行的良善都带有自己的赏赐,而发自内心所行的邪恶则带有自己的惩罚。因此,天堂是对善人的赏赐,地狱是对恶人的惩罚。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是事实。此中情形是这样:对发自内心行善的人来说,良善从天堂的四面八方流入他的内心和灵魂,大大激励他去做他所做的事。同时对邻舍,就是他行善的对象的爱与情感在增长,伴随这爱与情感的无法形容的天堂快乐也在增长。这一切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天堂,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处处掌权,照着它被给予别人的程度而不断流入。发自内心向别人行恶的人也一样。四面八方的邪恶从地狱流入他的内心,大大刺激他去做他所做的事。同时,爱与情感在增长,伴随它们的对那些不服从他之人的仇恨和报复的快乐也在增长。这一切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地狱,爱自己的邪恶处处掌权,照着它被给予别人的程度而不断流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惩罚者立刻出现,他们会粗暴对待作恶者。邪恶及其快乐以这种方式得到控制。
这些事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来世的秩序律法不像在世人中间那样,是从书本上学来的,然后存在于记忆中。相反,它们是写在心上的律法,邪恶的律法写在恶人的心上,良善的律法写在善人的心上。因为每个人都将他通过世上的生活而系在心上的东西带到来世;也就是说,恶人带着邪恶,善人则带着良善。
这些事所遵循的秩序律法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1)
秩序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秩序的律法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而在地狱,它们则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说它们分离不是由于主,而是由于人。当良善未被接受时,它就被分离了。
被称为“报应法”的律法在利未记中被描述如下:
打死牲畜性命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人若在他邻舍身上造成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骨还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在人身上造成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处死。(利未记24:18-21)
由于邪恶自带惩罚,所以主说“不可抵抗邪恶”。同时,在以下马太福音中的话中,祂解释了在灵界,对与陷入邪恶的人相处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这条律法意味着什么: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抵抗恶人。有人打你的右颊,连左颊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38-42)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可照字义来理解?谁会把左颊转过来给那打他右颊的?谁会把外衣给那想要拿他里衣的?谁会把自己所有的给凡求它的?谁不抵抗邪恶?若不知道“右颊”、“左颊”、“里衣”、“外衣”,以及“一里”、“借贷”等等表示什么,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这几节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的生活,或信之生活,而不是属世的生活,也就是世上的生活。主在这一章和下一章揭开属于天堂的内层事物,不过,是通过存在于世上的那类事物揭开的。祂利用这类事物,是为了叫属世界的人不明白,只叫属天堂的人明白。之所以不叫属世界的人明白,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圣言的内层事物;因为他们若如此行,就会把自己扔进最可怕的地狱,也就是亵渎圣言者的地狱。这解释了为何主在路加福音中说: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其他的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39, 40)
经上说“免得我医治他们”,是因为那些得了医治,又回到虚假和邪恶的人就会犯亵渎罪。他们就是马太福音(12:43-45)中所指的人。
但必须说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内义而言,他们 是指那些想要利用虚假摧毁信之真理,也就是摧毁当一个人正在经历试探或遭受迫害时与他同在、当善灵受到恶灵侵扰时与他们同在的属灵生命之人。“脸颊”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右颊”是指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打”表示伤害这种情感的行为;“里衣”和“外衣”表示外在形式的真理(4677, 4741, 4742节);“告”表示努力或试探摧毁;“一里”表示通向真理的东西,因为“一里”和“路”所表相同,“路”表示通向真理的东西(参看 627, 2333, 3477节);“借给”表示告知。由此明显可知“凡有求的,就给他”表示什么,即表示公布构成人对主之信的一切。因此,“不可抵抗邪恶”的原因是,邪恶对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根本造不成任何伤害,因为他们受到主的保护。
这些就是隐藏在主所说的这些话之下的东西;正因如此,主只是简单地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眼”表示信的内层真理,“牙”表示信的外层真理,这从下文可以看出来。这一切表明主在世时以什么样的方式说话,即:就像在旧约圣言的各个地方一样,祂同时为天上的天使和世人说话。事实上,祂的话语本身是神性,是属天堂的,因为它源于神性,并由经天堂而来。不过,为了呈现祂所说的真理,祂使用了诸如世上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内义则教导了这类事物所对应的东西。
“打下颚”或“打脸颊”表示摧毁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打脸颊或下颚”的地方明显看出来。由于它在真正的意义上表示真理的毁灭,故在相反的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毁灭;在这个意义上,它出现在以下经文中:
你必击打我一切仇敌的脸颊,敲碎恶人的牙齿。(诗篇3:7)
弥迦书:
他们要用杖击打以色列审判者的脸颊。(弥迦书5:1)
以赛亚书:
使人错行的嚼环必在众民的脸颊上。(以赛亚书30:28)
“脸”表示情感(4796, 4797, 4799, 5102, 5695, 6604节)。因此,脸的各个部分表示诸如属于情感,并与它们的功能和用途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如“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鼻子”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嘴的各个部分,如“下颚”、“嘴唇”或“舌头”表示诸如属于真理话语的那类事物(4796-48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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