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61.“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表构成这外层的事物的延伸范围,或说婚姻之爱的外层事物的延伸范围,这些事物由“亚麻布裤子”来表示。这从“腰”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腰”和“大腿”是指构成婚姻之爱的事物,“腰”是指属于其内层的事物,“大腿”是指属于其外层的事物;因此所表示的是这爱从内层到外层的延伸。“腰”之所以表示这爱的内层事物,是因为它们在上面;“大腿”之所以表示它的外层事物,是因为它们在下面。一个人上面的部位表示内层事物,下面的部位表示外层事物;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参看3084, 4599, 5146, 8325节)。一个人的较高部位对应于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内层;较低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外层。这就是为何“脚”表示属世事物(2162, 3147, 3986, 4382, 4938-4952节)。“大腿”因是指朝向脚的腰部较低部位,故表示婚姻之爱的外层或低层(4277, 4280节)。
然而,“腰”一般表示婚姻之爱(参看3021, 3294, 4575, 5050-5062节);“腰”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它们的对应关系。关于人的一切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76 e, 9280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大量说明。之所以说“婚姻之爱从内层到外层的延伸范围”,是因为爱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也可说良善的一切和真理的一切在天堂有一个广泛的延伸范围;事实上,那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之间的相似程度而结合在一起。每层天堂都有这样一个延伸范围。不过,每层天堂的延伸范围也延伸到下面的天堂,因为所有天堂都构成一体。事实上,它们向一直延伸到人类,以便人类同样能与天堂构成一体。这种延伸范围就是“从高层或内层延伸到低层或外层的范围”所表示的。高层或内层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而低层或外层被称为属世的,或世俗的。
关于婚姻之爱的具体情况,它的延伸范围是此处所描述的主题,这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它是从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天堂中,并构成天堂,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本身。但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从主与天堂的结合那里降下来的;因为从主发出并流入天堂的,是爱之良善;在那里被天使接受的,是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源于良善,或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与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这一切清楚表明婚姻在天堂何等神圣,奸淫在天堂何等亵渎。因为婚姻本身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如此神圣还有一个原因是,它们是人类的苗床,而人类是天堂的苗床,因为凡在世上过着天使般的生活之人都会去那里。另一方面,奸淫如此亵渎,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亵渎的了,因为它们毁灭与一个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前面(2727-2759节)关于婚姻和奸淫的阐述和说明。
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为何前面(9960节)所说的各种“裸露”表示污秽和地狱的事物;又为何经上说如此严厉地命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的时候要穿上裤子遮掩腰部,否则他们就会死亡;因为经上说:“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它们要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这要为亚伦和他以后的种作一个时代的律例”。
因此,要知道,婚姻之爱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如前所示。故那些处于这爱的人也处于属于天堂和教会的其它一切爱;因为如前所述,它是从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婚姻构成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一个婚姻,也确实被称为一个婚姻。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要给予警告,或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的时候裸露被看见;因为他们的裸露表示违背天堂之爱的一切爱,这些爱当作为目的时,一般被称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是污秽和地狱的爱。今天的人们不知道这一切的确如此,因为他们充满这些爱,只以它们所产生的东西为乐。正因如此,当提到属灵之爱和属天之爱时,他们就感到困惑,不知道它们为何物,因而不知道天堂为何物;说不定当听到并思想脱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属灵和属天之爱含有无法形容的永恒幸福在里面时,他们还会大为吃惊。
5854.主规定,灵人当流入世人的思维和欲望,而天使则流入他所关注的目的,进而通过这些目的流入随目的而来的一切。天使也通过善灵流入他在生活中所做的好行为和所信的真理;他们利用这些引导他尽可能地远离邪恶和虚假。这种流注虽悄无声息,不为世人所察觉,但仍隐密地有效运行。天使尤其转移邪恶的目的,引入良善的目的。不过,他们若无法做到这一点,就会退离;并且越无法做到这一点,就退得越远;他们越不在场,恶灵就越靠近。因为天使不可能存在于邪恶的目的中,也就是存在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即便如此,他们仍旧同在,只是相距甚远。
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将人引入良善的目的;但这会夺走此人的生命,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于与这些目的完全相反的爱中。因此,这条神性律法是不可违反的,即:人当处于自由;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当在他自由的时候,而绝不可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因为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接受的东西,都不会存留,而是会消散。事实上,强迫一个人做某事,并不等于将它注入此人的意愿,因为在强迫的状态下,这个人必须按照别人的意志或意愿去行;因此,当他回到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自己的自由中时,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注入的,都会被根除。所以,主通过人的自由掌管他,尽可能地约束他,使他远离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因为主若不约束人,人就不断陷入最深的地狱。
刚才我们说,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把人引入良善的目的;因为恶灵能瞬间被赶走,哪怕人周围有成千上万的恶灵;而这种事只需一位天使就能做到。但这个时候,此人会经受如此的折磨,进入如此的地狱,以致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住,因为他会悲惨地被剥夺生命。事实上,人的生命就在于反对良善和真理的恶欲和谬念。若这生命不通过恶灵来维系,由此得以纠正,至少被引导,他一分钟都活不下去,而是化为乌有。因为除了为自己的缘故而对自我、利益和名声的热爱,因而除了凡违反秩序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抓住他。因此,他若不轻轻并逐渐通过对他自由的引导被带回秩序,就会立刻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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