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8.“数算众星”表示当人凝视星座时,或说在心目中观看星座时,良善和真理的一个代表,这从刚才的阐述,以及“众星”代表并表示良善和真理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众星”,它们处处表示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邪恶和虚假;或也可说,它们表示天使或天使社群,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恶灵及其同伙。当表示天使或天使社群时,它们是静止不动的星星;但当表示恶灵及其同伙时,它们是流荡的星星,我经常在来世看到这些流荡的星星。
天空中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我从以下明显证据清楚看到这一点,即:与肉眼所看到的天空中和地上的事物相似的事物在灵人界也是明显可见的,并且如同在晴天白日下那样清楚;在那里,它们无非是代表。例如,当星空出现,并且其中的星星静止不动时,人就立刻知道它们表示良善和真理;而当流荡的星星出现时,人就立刻知道它们表示邪恶和虚假。从星星的发光和闪烁还能清楚得知它们的性质,此外还有其它无数现象。因此,人若愿意智慧地思考,就能知道地上的一切事物起源于何处,也就是起源于主。这些事物之所以不以非物质的观念,而是以实际的物质物体出现在地上,是因为源于主的一切事物,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都是活的,是本质的,或物质的(如它们被称呼的那样),故作为实际物体出现在终极的自然界中(参看1632节)。
“众星”代表并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以赛亚书13:10-1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察罚的日子。谁都能看出,“众星群宿”在此不是指众星和星座,而是指真理和良善;“日头”表示爱;“月亮”表示信;因为所论述的是造成黑暗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约珥书:
地在祂面前颤抖,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3:15)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诗篇: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祂!天上的天,你们要赞美祂!
此处意思也是一样的。
“众星”不指众星,而是指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是指那些像天使一样完全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一点在启示录中说得很明确:
我看见人子;祂右手拿着七星。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而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6, 20)
又: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此处很明显,是良善和真理黑暗了。但以理书:
(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0)
显然,“天象”和“星宿”是指良善和真理,它们被践踏。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路加福音:
在日月星辰上必有迹象,在地上列族也有困苦,因海洋波浪的咆哮,就陷入绝望。(路加福音21:25)
此处“日”根本不是指太阳,“月”不是指月亮,“星辰”不是指星星,“海洋”也不是指海洋,而是指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即:“日”表示属天事物,“月”表示属灵事物,“星辰”表示良善和真理,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它们在接近时代完结,就是当没有信,也就是没有仁时,就会以这种方式变黑。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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