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6604.有好几次,一位天使向我显现,他的脸面清晰可见,随着情感而不断变化,这些情感一个接一个在他身上依次、因而从一个极限到另一个极限显现。然而,总体的主导情感保持不变,从这主导情感就能得知这是同一位天使。我被告知,他脸上的变化源于与他联系的社群,这些变化随着联系的变化而发生。首先,他会进入与一个社群比与另一个社群更紧密的联系之中,以此类推,直到依次通过所有社群进行联系。因为思维和情感的延伸有自己的极限,它在最远的社群会消失,就像投向茫茫宇宙中的视线那样逐渐逝去。在这个总体气场的极限里面,思维和情感可以变化;它们时而离这一个社群更近,时而离那一个社群更近。当它们在一个社群的中间时,其它一切社群就到周边去了;这些极限里面的所有变化都能以此类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