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6626.让我来讲述一些奇事。唯独主是人,天使、灵人和地上的居民由于主而被称为人。祂通过自己进入天堂的流注而使得整个天堂呈现并类似一个人;通过既经由天堂,又直接从祂自己进入那里的每个个体的流注,祂使得每一个看上去都是一个人,使天使看上去在一个比任何人所能描述的还要美丽、光彩的形式中。祂也通过流入世人的灵而为世人如此行。事实上,对一位天使、一个灵人和一个活在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世人来说,其思维的所有最小事物都类似一个人,因为这仁和这爱都源于主,凡源于主之物都类似一个人。此外,正是这些品质构成一个人。而地狱正好相反,因为那里的人都陷入仁爱和属天堂之爱的对立面。诚然,在他们自己的光中,他们看上去像人;但在天堂之光中,却看似可怕的怪物;其中一些人身上几乎看不出任何人形之物。原因在于,主经由天堂的流注不被接受,而是要么被弃绝,要么被窒息或扼杀,要么被扭曲,由此使得他们看似这类怪物。其思维,或观念的最小事物同样具有这类形式;因为人整体上是什么样,部分上也是什么样。这些人所显现的形式也是他们所在地狱的形式。因为每个地狱都有自己的形式,在天堂之光中,该形式类似一个怪物;看见通过这光显现的这些人当中的任何一个,就能凭他的形式认出他所来自的地狱。我曾在通向灵人界的大门处看见过他们,他们在那里看似各种不同的怪物。关于地狱之门通向灵人界,可参看前文(5852节)。(第八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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