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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