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2701.“神开了夏甲的眼”表示聪明。这从“开”、“神开了”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开”、“神开了”和“眼”是指赋予聪明,因为“眼”表示理解力(212节),和“看见”或“看”一样(参看2150, 2325节)。当神打开内在视觉或理解力时,经上就说“神开了眼”;这种打开是通过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确切地说,进入其理性的属灵部分的流注实现的。该流注所取的途径是灵魂,换句话说,是此人自己意识不到的内在途径。这流注就是他的光照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所听见或读到的真理通过一种存在于里面,就是存在于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的感知而向他确认。这个人自己还以为这种光照天生就在他里面,是由他自己的理解力产出的;但他在这一点上大错特错了。因为这种光照是一种流注,该流注从主经由天堂进入人的模糊、错误和对表象的信靠中,并通过那里的良善使他所相信的东西变成类似真理的东西。但只有那些属灵的人才蒙福享有在信之属灵事物上的光照;这就是“神开了夏甲的眼”所表示的。
“眼”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肉体视觉对应于灵的视觉,而灵的视觉就是理解力。由于“眼”具有这种对应关系,所以在圣言提到“眼”的几乎每个地方,甚至在人们以为表示其它东西的地方,它都表示理解力。如主在马太福音中说这些话的地方: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所以如果你的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你的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是指理解力,其属灵方面是信,这也可从此处补充的解释看出来,即:“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同样在该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马太福音5:29; 18:9)
“左眼”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右眼”是指它的情感;要剜出右眼表示一个人的情感若叫他跌倒,就必须被驯服。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它们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它们听见了。(马太福音13:16)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路加福音10:23)
此处“看见的眼睛”表示聪明和信仰,因为他们看见主,也看见祂的神迹和作为,但这不会使他们有福,有福的是他们能以其理解力来理解和相信它们,也就是“用眼看”;并服从它们,也就是“用耳听”。“用眼看”是指理解,也指相信或有信(参看897, 2325节),因为理解力是视觉的属灵形式,而信是理解力的属灵形式。肉眼的视觉来自世界之光;理解力的视觉则来自流入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的天堂之光;但信的视觉来自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我们通常会说用心灵的眼睛去看,还说以信仰的眼光去看。“用耳听”是指服从(参看2542节)。
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吗?还让你们的心刚硬吗?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见吗?(马可福音8:17-18)
此处很明显,“有眼睛,看不见”是指不愿理解,也不愿相信。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这城说,巴不得你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无奈现在这事在你眼前是隐藏的。(路加福音19:41-42)
马可福音:
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马可福音12:11)
此处“在你眼前是隐藏的”和“在眼中看为希奇”表示对理解力来说如此;每个人甚至从“眼睛”在日常用语中的含义也能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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