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22

22.又有一次,我看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属天的奥秘 #10127

10127.“要在坛

1012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流注的完整性。这从“七天”、“作挽回祭”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天”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如下文所述;“作挽回祭”是指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也如下文所述;“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的(10123节)。作挽回祭并使坛分别为圣的小公牛的祭祀之所以要献上七天,是因为“七天”和“一周或一七”一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长短。因此,“七天”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数字“三”同样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也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区别在于,“七”用于论述某种神圣事物的时候,而“三”用于论述任何事物的时候。
  要知道,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这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在那里有时满了数字的纸张从天堂降至下面的灵人。那些接受来自主的流注的灵人就在它们上面看见这些数字所表示的一连串真实事物,就好像是用文字写成的。有好几次我也被允许看见这种纸,还被告知,内层与天使相交的一些上古之人将他们教会的重要事物和天堂的奥秘包进并储存在数字中,为自己作一个纪念。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用来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事实上,在圣言中,没有一个音节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圣言不仅写给世上的人,同时也写给天上的天使。因此,圣言是由贯穿众天堂的神性构成的。
  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的属灵事物(参看575,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364, 4495, 4670, 5265, 6175, 9659节);在圣言中,“七”意味着神圣之物(参看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七”还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状态(6508, 9228节);“一周或一七”具有同样的含义(2044, 3845节);数字“三”具有同样的含义(2788, 4495, 4901, 5123, 5159, 7715, 9198, 9488, 9489, 9825节)。
  至于“挽回祭”,它表示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中洁净,或也可说,它们的移走。由于“挽回祭”和“赎罪祭”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它们也意味着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被主结合。之所以还意味着这种植入,是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良善和真理就被主植入并结合到何等程度。因此,当假定这一个时,也就假定了那一个。事实上,主以爱之良善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祂爱所有人,并出于爱愿意将他们与自己相结合,这种结合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实现。但一个人通过一种邪恶的生活而归给自己的邪恶及其虚假却挡了道,阻碍了来自祂的流注。由此明显可知挽回祭和赎罪祭是什么意思(也可参看9506节)。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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