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22

22.又有一次,我看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属天的奥秘 #1270

1270.此后不久,

1270.此后不久,一些人从那个地狱被放出来;不过,主是通过中间的灵人和天使安排这一切的,免得他们伤害我。他们从那深处往前移动,觉得自己似乎正在向前推进,可以说穿过岩石的洞穴,以这种方式向上挣扎。最后,他们从上面出现在左侧,以便从那里,因而从远处流入我。我被告知,他们被允许流入我头部的右侧,但不允许流入左侧;然后从头部的右侧流入胸部的左侧;但绝不可流入头部的左侧,否则,我必遭到毁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带着自己那可怕、致命的说服流入。但当他们流入头部的右侧,从那里流入胸部的左侧时,是通过恶欲如此行的。这是流注的情形。
他们的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灭绝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他们所流入的那些人什么也感知不到,之后甚至无法思考。这也是为何其他灵人被移除。当他们开始流入时,我睡着了。然后趁我睡觉的时候,他们通过恶欲流入,并且如此强暴,以致我即便醒着也无法抵挡他们。我在睡眠中感觉到一种无法描述的压迫感,后来只记得他们试图通过令人窒息的气息杀死我,这简直就像一场可怕的噩梦。就在我醒来的那一刻,我发现他们就在我身边。不过,他们意识到我醒了,就逃到自己上面的地方,从那里流入。
当他们在那里时,我觉得他们仿佛被卷进前面所说的那种布里面(964节)。我以为是那些恶灵被卷入其中,但事实上是他们把其他灵人卷进去。这事是通过幻觉实现的;然而,他们通过幻觉以这种方式所对待的灵人只知道自己真的被卷起来。他们如此卷起的灵人似乎沿着某种岩石斜坡滚下去;但那些被如此卷起的灵人被释放了,得以自由。他们就是那些不想离开,因而被主保护的灵人;否则,他们会窒息而死。他们虽会复活,但却需要经历很多痛苦。这时,被允许从那个地狱出来的灵人沿着岩石斜坡回来了。只听见从那个地方传来一阵钻探声,好像有许多大钻具在工作;我感觉这种声音来源于他们反对主的可怕残忍的幻觉。后来,他们通过薄雾笼罩的岩石下面的阴暗洞穴被送回自己的地狱。他们在灵人界期间,那里整个气场的结构或秩序都被改变了。

属天的奥秘 #9051

9051.“以眼还眼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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