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创世记12:1-20
1.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你的地、出生地、父家,往我要指示你的地去。
2.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我必赐福给你,使你的名为大;你要成为一个福源。
3.祝福你的,我必赐福与他们;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土地上所有的宗族都要因你得福。
4.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吩咐他的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是七十五岁的人。
5.亚伯兰带上他妻子撒莱和他兄弟的儿子罗得,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一切财物,所得的灵魂;他们都出来往迦南地去。他们就到了迦南地。
6.亚伯兰经过那地,直到示剑地方,摩利橡树林那里。那时,迦南人在那地。
7.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他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8.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他在那里又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呼求耶和华的名。
9.亚伯兰又起程,向南方去行进。
10.那地发生饥荒。因那地饥荒严重,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寄居在那里。
11.将近进埃及的时候,就对他妻子撒莱说,看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
12.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
13.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平安无事,我的灵魂也因你存活。
14.果然,亚伯兰进埃及的时候,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丽。
15.法老的大臣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赞美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房中。
16.法老因她就善待亚伯兰,亚伯兰得了羊群、牛群、公驴、仆婢、母驴、骆驼。
17.耶和华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就以大灾击打法老和他的房屋。
18.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作的是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呢?
19.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女人。现在,看哪,你的妻子;带她走吧。
20.于是法老为了亚伯兰的事就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概览
1401.真实的历史便从这里开始,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具有代表性,每一个词都具有灵义。本章所讲述的关于亚伯兰的事代表主从童年到青春期的状态。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所以也是从一个模糊朦胧的状态发展到一个更明亮清晰的状态。“哈兰”是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模糊朦胧的;“示剑”是第二个状态;“摩利橡树林”是第三个状态;“有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的山”是第四个状态;“从那里向南方进入埃及”是第五个状态。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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