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1712.“他就趁夜分队,攻击敌人”表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所处的阴影。这从“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一种阴影状态。当一个人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表面的还是纯正的时,这种情况就被称为一种阴影状态。当一个人局限于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时,他就会以为它们是纯正的良善和真理。正是存在于表面良善和真理中的邪恶和虚假产生阴影,并使它们看似纯正。那些处于无知的人只知道他们所行的良善是他们自己的,所思的真理也是他们自己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将他们所行的良善归于自己,并将功德置于其中的人;殊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行为并不是良善,只是看似良善;他们置于其中的自我和自我功德就是造成模糊和黑暗的邪恶和虚假。其它许多例子也是如此。
隐藏在这些行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的种类和数量在肉身生活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显而易见;在来世,它们完全就像在大白天那样清晰可见。不过,如果一个人出于未确认的无知行事,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邪恶和虚假很容易被驱散。但如果人们确认这种观点,即:他们能凭自己的能力行良善并抵制邪恶,因而配得救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观点就会继续粘附,并使良善变成邪恶,使真理变成虚假。尽管如此,按照秩序,人应该貌似凭自己行善,因而不应该举手思想:“我若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就必须等待直接流注”,从而保持一种被动状态,因为这也违反秩序。人必须貌似凭自己行善;然而,当他反思自己所行或曾行过的善事时,要让他思考、承认并相信,实际行善事的,是在他里面作工的主。
如果他因刚才提到的那种想法而放弃一切努力,主就不能在他里面作工。凡丧失这种能力能被注入的一切事物的人。这就像有人若不通过给他的启示,就不愿学习任何东西;或若不将话语放进他嘴里,就不愿教导任何东西;或若不像一个没有意愿的机器人那样被驱动,就不肯尝试任何东西。但如果这些情况真的发生了,他就会为自己就像一个无生命物体而更加愤怒。而事实上,主在一个人里面所激活的,是那看似来自他自己的东西。人不是靠自己存活的,这是一个永恒真理;然而,他若不看似靠自己存活,就根本无法存活。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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