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22

22.又有一次,我看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属天的奥秘 #2310

第十九章 2310

第十九章
2310.我已经多次讨论了圣言的内义,但我意识到,很少有人相信这样一种意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不仅存在于预言部分,还存在于历史部分。人们更容易相信这种意义存在于预言部分,因为预言部分没有那种连续性的事件,同时又包含奇怪的语言或表达方式;这不由得使人猜想它们含有某种秘密含义在里面。人们不容易看到历史部分也有这种意义,既因为迄今为止,这种观念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还因为历史部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强烈吸引人的注意力,使心智不去思想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隐藏在它们里面。另外一个原因是,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如所记载的那样,都是真实的。
尽管如此,从以下两点考虑不难推断:历史部分也有天堂和神性的事物在里面,只是这一点并未清楚显明而已。首先:圣言来自主并通过天堂被送到世人这里,所以在其起源上是与众不同的。下面的许多内容将说明,这种起源是何性质,它又如何与字义不同且相距甚远;事实上,它的起源如此不同,以至于世人甚至无法看到它,因此纯世俗人不承认它。其次:圣言因是神性,故不仅是为世人,也是为与世人同在的天使写的,以便它不但服务于人类,还服务于天堂;圣言以这种方式成为联结天与地的一个媒介。这种联结通过教会,事实上通过教会里的圣言实现;这就是为何圣言具有它所具有的性质,并有别于其它一切著作。
至于具体的历史部分,除非它们同样包含从字义抽象出来的神性和天堂的事物,否则,凡深入思考的人永远不会承认它们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启的圣言。谁能想到神的圣言会提到本章末尾(创世记19:30-38)所描述的罗得女儿的可憎之事?或雅各给枝子剥皮,使它露出白的来,插在水槽里,羊群就可以生下有纹的、有点的、有斑的(创世记30:37-39)?更不用说其余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记载的其它许多事了。它们若不深深包裹一种秘密的神性意义在里面,就没有任何重要性可言,因此知不知道它们无关紧要。若非如此,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与其它历史没什么不同;因为其它历史有时也以这种方式来写,以便看起来更动人。
学术界不知道神性和天堂的事物甚至也隐藏在圣言的历史部分里面。要不是对圣言的神圣尊敬从小就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他们很容易从心里说,若不是这个原因,圣言并不神圣。然而,圣言之所以神圣,不是因为对它的这种尊敬,而是因为它里面的内义;这内义是属天堂和神性的,并将天与地联结起来,换句话说,将天使的心智与人类的心智联结起来,由此将人类的心智与主联结起来。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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