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第十九章
2310.我已经多次讨论了圣言的内义,但我意识到,很少有人相信这样一种意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不仅存在于预言部分,还存在于历史部分。人们更容易相信这种意义存在于预言部分,因为预言部分没有那种连续性的事件,同时又包含奇怪的语言或表达方式;这不由得使人猜想它们含有某种秘密含义在里面。人们不容易看到历史部分也有这种意义,既因为迄今为止,这种观念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还因为历史部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强烈吸引人的注意力,使心智不去思想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隐藏在它们里面。另外一个原因是,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如所记载的那样,都是真实的。
尽管如此,从以下两点考虑不难推断:历史部分也有天堂和神性的事物在里面,只是这一点并未清楚显明而已。首先:圣言来自主并通过天堂被送到世人这里,所以在其起源上是与众不同的。下面的许多内容将说明,这种起源是何性质,它又如何与字义不同且相距甚远;事实上,它的起源如此不同,以至于世人甚至无法看到它,因此纯世俗人不承认它。其次:圣言因是神性,故不仅是为世人,也是为与世人同在的天使写的,以便它不但服务于人类,还服务于天堂;圣言以这种方式成为联结天与地的一个媒介。这种联结通过教会,事实上通过教会里的圣言实现;这就是为何圣言具有它所具有的性质,并有别于其它一切著作。
至于具体的历史部分,除非它们同样包含从字义抽象出来的神性和天堂的事物,否则,凡深入思考的人永远不会承认它们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启的圣言。谁能想到神的圣言会提到本章末尾(创世记19:30-38)所描述的罗得女儿的可憎之事?或雅各给枝子剥皮,使它露出白的来,插在水槽里,羊群就可以生下有纹的、有点的、有斑的(创世记30:37-39)?更不用说其余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记载的其它许多事了。它们若不深深包裹一种秘密的神性意义在里面,就没有任何重要性可言,因此知不知道它们无关紧要。若非如此,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与其它历史没什么不同;因为其它历史有时也以这种方式来写,以便看起来更动人。
学术界不知道神性和天堂的事物甚至也隐藏在圣言的历史部分里面。要不是对圣言的神圣尊敬从小就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他们很容易从心里说,若不是这个原因,圣言并不神圣。然而,圣言之所以神圣,不是因为对它的这种尊敬,而是因为它里面的内义;这内义是属天堂和神性的,并将天与地联结起来,换句话说,将天使的心智与人类的心智联结起来,由此将人类的心智与主联结起来。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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