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31.“大光”表示爱和信,也被称为日月星辰,这一点从先知书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法老和埃及人;在圣言中,他们表示纯粹的感官和纯粹的知识;这里的意思是,他们利用感官事物和纯粹的知识扑灭爱和信。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到,使这地荒凉,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地在祂面前颤抖,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2, 10)
下面以赛亚书中的经文论述了主的降临,以及带给外邦人的光明,也就是说,论述了一个新教会,尤其论述了所有处于黑暗,但接受光明,正在重生的人:
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耶和华却要升现照耀你!列族要来就你的光,列王要来就你升现的光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1-2, 3, 19-20)
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祂铺地在水以上,祂造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6, 7, 8, 9)
又:
日头、月亮,你们将荣耀归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将荣耀归于祂!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你们都要将荣耀归于祂。(诗篇148:3-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光”都表示爱和信。
正因“光”代表并表示对主的爱和信,所以犹太教会被吩咐使灯常常点着,从晚上直到早晨,因为该教会的每个条例都代表主。关于这灯,经上记着说: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把为点灯捣成的油拿来,使灯常常点着。在会幕中法版前的帷帐外,亚伦和他的儿子,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出埃及记27:20-21)
这些事物表示爱和信,主在内在人中,并通过内在人而在外在人中点燃它们,并使它们发光;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适当地方(9783节)予以说明。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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