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3513.“我要吃”表示以这种方式变成它自己的。这从“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2343, 3168, 3503)。当真理,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通过愉悦和快乐的事物被注入属世层时,变成它自己的就实现了;当这些真理与属世层的良善联合时,与理性层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与理性层本身的交流就实现了。这种交流就被称为“变成人自己的”,因为这些真理属于属世层里面的理性层。事实上,理性层里面的事物或真理相对于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真理,就像个体部分相对于它们的总体。众所周知,总体是其个体部分的产物;没有个体部分,总体就无法产生。属于理性层的个体部分所产生的总体就显现在属世层中。它因是总体,故取了一个不同形式,是照着构成它的个体部分的秩序,因而照着由此产生的形式而取的。如果形成属世层里面的这个总体的,是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更具体部分和由此产生的个体部分,那么呈现出来的,就是一个属天和属灵的形式,并且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代表天堂的某种事物的形像在里面。但如果形成属世层里面的这个总体的更具体部分和个体部分不是由良善和真理,而是由邪恶和虚假构成的,那么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代表地狱的某种事物的形像在里面。
这些就是圣餐里的吃与喝所表示的事,圣餐里的吃与喝也表示变成人自己的,即:“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如果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形成内在人或理性人,并通过这理性人形成与它相对应的外在人或属世人,那么这人在细节和总体上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因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但如果对主、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蔑视,以及对邻舍的仇恨形成内在人,那么这人在细节和总体上都会成为地狱的一个形像;他若同时以神圣的方式吃了喝了,更是地狱的一个形像,因为这会造成亵渎。因此,那些配得上吃喝(圣餐)的人将永生变成他们自己的,而那些不配的人将死亡或永死变成他们自己的。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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