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36.那些将信与爱分离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信。当思想信时,有的以为它仅仅是思维,有的仅仅视之为关于主的想法,少数人把它等同于信之教义。但信不仅仅是对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认识和承认,首要的是对信之教义所教导的一切的服从。信所教导并要求人们服从的要点是爱主爱邻。凡缺乏这一点的人都没有信。主在马可福音如此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以至于无人能怀疑:
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用你全部的心灵,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头脑和全部的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28-34)
在马太福音,主称前者为第一大诫命,并说,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40)。“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信之教义和整部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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