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创世记40:1-23
1.于是,这些话以后,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他们得罪了他们的主埃及王,
2.法老就恼怒酒政长和膳长这两内臣,
3.把他们下在护卫长府内的看守所,放在监里,就是约瑟被囚的地方。
4.护卫长把他们交给约瑟,约瑟便伺候他们。他们有些日子在看守所。
5.他们二人,就是被囚在监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都作了一个梦,是同夜各作一梦,各梦都有讲解。
6.到了早晨,约瑟来到他们那里看他们,看哪,他们很忧愁。
7.他便问法老的两内臣,就是与他同囚在他主人府上看守所里的,说,他们今日为什么面带愁容呢?
8.他们对他说,我们都作了一个梦,没有人能解。约瑟对他们说,解梦不是出于神吗?请你们将梦告诉我。
9.酒政长便将他的梦告诉约瑟,对他说,在梦里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树。
10.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好像发了芽、开了花,结出串串成熟的葡萄。
11.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挤在法老的杯里,将杯递在法老手掌中。
12.约瑟对他说,你所作的梦是这样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
13.三天之内,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恢复你原来的职位,你仍要将法老的杯递在他手中,像先前做他酒政时一样。
14.但你得好处的时候,求你记念我,施怜悯与我,向法老提说我,救我出这牢房。
15.我实在是从希伯来人之地被偷窃拐来的。我在这里也没有作过什么,叫他们把我下在坑里。
16.膳长见梦解得好,就对约瑟说,我在梦中看见三个筐子,它们上面有洞,在我头上。
17.最上面的筐子里有给法老的各样食物,是膳长所做的工,有飞鸟来吃我头上筐子里的食物。
18.约瑟回答说,你的梦是这样解,三个筐子就是三天。
19.三天之内,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把你挂在木头上,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
20.于是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使酒政长的头和膳长的头在众臣仆当中抬起来,
21.使酒政长官复原职,他仍旧递杯在法老手掌中。
22.但把膳长挂起来,正如约瑟向他们所解的话。
23.酒政长却不记念约瑟,竟忘了他。
概览
5072.本章内义继续论述试探的状态,肉体事物通过试探能被带入一致的状态。准确来说,肉体事物就是感官能力,感官能力分为两种,其中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意愿部分。从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由埃及王的酒政来代表,从属于意愿部分的感官能力由膳长来代表。最终前者被保留下来,而后者被抛弃;这一点由以下事实来代表:酒政长恢复原职,而膳长却被挂起来。其它的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看出来。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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