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22

22.又有一次,我看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属天的奥秘 #5130

5130.“但求你记

5130.“但求你记念我”表对信仰的接受。这从“约瑟”的代表和“求你记念我”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的“约瑟”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方面的主(参看5086,5087,5106节);“求你记念我”是指对信仰的接受;因为主的记念和顾念唯独从信仰流入。因此,“求你记念我”表示好叫他接受信仰,意味着接受信仰的渴望。至于信仰,情况是这样:凡接受并拥有信仰的人不断被主顾念。甚至当他在思想或谈论其它事,而非主之时,或当他履行他的公共、私人或家庭职责时,也是是如此,尽管他没有直接意识到,那时他正被主顾念;因为存在于那些拥有信仰的人里面的主之顾念主导他们的整个生命,但他们没有注意到那主导他们整个生命之物,除非他们的思维直接转向这个问题。
  这一点可通过人性的各个方面来说明。一个被某种爱所主宰的人,无论这爱是什么,总是思想与这爱有关的事。即便其它事占据他的思维、言语或行为,情况仍是这样。在来世,这一点从围绕每个人的属灵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仅从这些气场就能知道那里的所有人处于什么样的信仰、什么样的爱,哪怕他们可能正在思想或谈论某种完全相反的事(参看1048,1053,1316,1504-1520,2489,4464节)。因为那主导人整个生命之物产生围绕他的气场,在其他人面前展示他的生命。由此可见“我们必须不断思想主、救恩和死后生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凡拥有基于仁之信的人都如此行,所以他们不会对自己的邻舍心怀恶念,公义与公平便存在于其思维、言行的方方面面;因为那主导人的整个生命之物进入它的一切具体方面,既引导它,也掌控它。事实上,主将心智保持在诸如属于仁爱,因而系信仰事务的那类事物中,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把心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放在它合适的位置上。基于仁之信的气场是在天堂掌权的气场;因为主以爱,并通过爱以仁,因而以属于信的真理流入。这解释了为什么说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
  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的重生,该感官能力由“酒政”来代表;既是在论述它的重生,也就是在论述对信仰的接受。因为和理性层一样,感官层也通过信仰重生,不过是通过有仁爱所流入其中的信仰重生。除非仁爱流入信仰,并赋予它生命,否则信仰不可能普遍掌权,或存在于人的整个生命中;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是人所爱的,而非他仅仅知道并保留在他记忆里的。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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