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22

22.又有一次,我看

22.又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方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是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和思维一样快,若不通过其他中间灵人,就无法翻译成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言语给人一种波浪翻滚的印象,却又轻松又迅捷。由于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所以他们的言语感觉就像波浪。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站在我右边。这是因为,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概念知识,因而对应于诸如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而右眼对应于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不住地说:“是的,这是正确的;不,这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的。眼睛之所以对应于理解力,是因为理解力是内视的官能,涉及非物质事物(AC 2701, 4410, 4526, 9051, 10569)。左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因而对应于聪明;右眼的视觉对应于真理之良善,因而对应于智慧(AC 4410)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属天的奥秘 #2701

2701.“神开了夏

2701.“神开了夏甲的眼”表示聪明。这从“开”、“神开了”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开”、“神开了”和“眼”是指赋予聪明,因为“眼”表示理解力(212节),和“看见”或“看”一样(参看2150, 2325节)。当神打开内在视觉或理解力时,经上就说“神开了眼”;这种打开是通过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确切地说,进入其理性的属灵部分的流注实现的。该流注所取的途径是灵魂,换句话说,是此人自己意识不到的内在途径。这流注就是他的光照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所听见或读到的真理通过一种存在于里面,就是存在于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的感知而向他确认。这个人自己还以为这种光照天生就在他里面,是由他自己的理解力产出的;但他在这一点上大错特错了。因为这种光照是一种流注,该流注从主经由天堂进入人的模糊、错误和对表象的信靠中,并通过那里的良善使他所相信的东西变成类似真理的东西。但只有那些属灵的人才蒙福享有在信之属灵事物上的光照;这就是“神开了夏甲的眼”所表示的。
“眼”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肉体视觉对应于灵的视觉,而灵的视觉就是理解力。由于“眼”具有这种对应关系,所以在圣言提到“眼”的几乎每个地方,甚至在人们以为表示其它东西的地方,它都表示理解力。如主在马太福音中说这些话的地方: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所以如果你的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你的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是指理解力,其属灵方面是信,这也可从此处补充的解释看出来,即:“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同样在该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马太福音5:29; 18:9)
“左眼”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右眼”是指它的情感;要剜出右眼表示一个人的情感若叫他跌倒,就必须被驯服。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它们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它们听见了。(马太福音13:16)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路加福音10:23)
此处“看见的眼睛”表示聪明和信仰,因为他们看见主,也看见祂的神迹和作为,但这不会使他们有福,有福的是他们能以其理解力来理解和相信它们,也就是“用眼看”;并服从它们,也就是“用耳听”。“用眼看”是指理解,也指相信或有信(参看897, 2325节),因为理解力是视觉的属灵形式,而信是理解力的属灵形式。肉眼的视觉来自世界之光;理解力的视觉则来自流入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的天堂之光;但信的视觉来自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我们通常会说用心灵的眼睛去看,还说以信仰的眼光去看。“用耳听”是指服从(参看2542节)。
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吗?还让你们的心刚硬吗?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见吗?(马可福音8:17-18)
此处很明显,“有眼睛,看不见”是指不愿理解,也不愿相信。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这城说,巴不得你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无奈现在这事在你眼前是隐藏的。(路加福音19:41-42)
马可福音:
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马可福音12:11)
此处“在你眼前是隐藏的”和“在眼中看为希奇”表示对理解力来说如此;每个人甚至从“眼睛”在日常用语中的含义也能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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