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4.“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表由此产生的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这从“在坛上作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坛上作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来自主的良善的植入,以及属教会的人和属天堂的天使对它的接受(参看9506节)。因为如刚才所示(10123节),“坛”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由于“坛”表示天堂和教会,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是从主所接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所以必须简要描述一下在属天国度,对良善的接受是何性质。前面频繁说明,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这两个国度;但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意愿部分。良善通过真理在那些住在属灵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不同于它在那些住在属天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真理被植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在那里首先变成记忆知识。在这个人对它拥有一种情感,并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被召唤到理解力中,在那里变成信,同时变成对邻之仁。这仁便构成他的新意愿,这信则构成他的新理解力;二者构成他的良心。
但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真理不会变成记忆知识,也不会变成信,亦不会变成良心。相反,它变成一种服从爱之良善的接受能力;并且在他们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变成一种觉察能力,这种觉察能力随着他们的爱而变得更充分、更完美。这一切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一天天进行,和小孩子差不多。这一切之所以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进行,是因为真理不会作为知识固定在记忆中,也不会作为一种概念在思维里面逗留;相反,它会毫不迟延地进入意愿,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所以这些人看不见真理,但能感知到它;他们感知真理的程度和方式,或说量和质取决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有多少并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们里面。因此,属天国度里的人与属灵国度里的人迥然不同。他们因出于良善感知真理,所以从不利用推理来证实它。相反,每当讨论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要么说“不是、不是”。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指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事实上,推理真理是不是这样并非源于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没有被感知到,只是出于权威,因而出于人自己的确认而被相信。人出于权威所相信的东西属于他自己里面的其他人,或说是由其他人在他自己里面的观念构成的,并不是他自己的;仅出于这种源头凭确认而相信的东西,在经过这种确认之后看似真理,即便它是虚假。这一点从任何宗教的信仰和整个世界的宗教的多样性很清楚地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区别的原因在于,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通过他们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而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则留在真理,偏爱信仰多于生活。主在马太福音(4:26-29)描述过,也在其它地方多次描述过那些通过自己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的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10129.“坛就成为至圣”表属天国度,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这从“坛”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10123节);“至圣”是指属天良善,或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此处“坛”表示属天国度,“至圣”表示那里的良善,是因为在属天国度所接受的良善是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接受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国度从主接受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以及9680, 10068节的阐述)。
“祭坛”代表属天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帷帐外的会幕”代表属灵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对邻之仁的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属灵国度的良善,或属灵良善被称为“圣”;但属天国度,或属天良善被称为“至圣”。属天良善,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被称为“至圣”,是因为该良善是主直接流入众天堂所经由的渠道;但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则是主通过属天良善间接流入所经由的渠道(9473, 9683, 9873, 9992, 10005节)。之所以说“流入”,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从那里流入(10106节);然而,祂仍作为一而存在于众天堂里面。
“至圣”表示属天良善,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至圣”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在摩西五经:
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出埃及记26:33, 34)
由此明显可知,“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外的帐幕的一部分,“至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内的一部分。帷帐之外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中间天堂;帷帐之内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天国度(参看9457, 9481, 9485, 10001, 10025节)。帷帐之内的帐幕的那部分被称为“至圣所”(利未记16:33)。由于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和它上面的施恩座代表至内层天堂,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所以帐幕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约柜所在之地,也被称为“至圣所”(列王纪上6:16; 8:6)。
饼和素祭因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故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这脸饼(或陈设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在圣处吃的,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至圣的。(利未记24:9)
“脸饼(或陈设饼)”表示属天良善(参看9545节)。又: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利未记2:3, 10)
由无酵饼、无酵糕饼,以及调油的无酵薄饼构成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或爱之良善(参看4581, 9992, 10079节);“献与耶和华的火祭”表示神性之爱(参看10055节)。
民数记:
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都为献与耶和华的至圣之物,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民数记18:9)
这类素祭之所以被称为“至圣之物”,是因为这些祭物表示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在纯真之良善的状态下实现的;这良善也是属天良善。这解释了为何赎罪祭和罪愆祭献上的是母羔羊或公羔羊,或公绵羊,或小公牛,或斑鸠,这从利未记第4章和第5章清楚看出来;这些动物表示这种良善。这种良善由“羔羊”(参看3519, 3994, 7840节),“公绵羊”(参看10042节),“小公牛”(参看9391节)来表示;它由“斑鸠”来表示,这从圣言中提到这种鸟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从邪恶中洁净和重生在纯真的状态下实现(参看10021节)。因此,这些祭物在利未记(6:17; 7:6; 10:17; 14:13)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利未记:
素祭要在坛旁吃,因为这是至圣的。(利未记10:12)
前面说明,燔祭坛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以及天使和世人的接受。因此,论到燔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这膏油抹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触着它们的都成为圣。(出埃及记30:29)
香,其中一点要放在会幕内法柜前,也被称为“至圣”(出埃及记30:36),因为它表示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的属天良善,还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9475节)。以西结书:
这是殿的律法:在山顶上,殿四围的界限都是至圣的。(以西结书43:12)
殿与它周围的界限之所以都被称为“至圣”,是因为“神的殿或家”表示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3720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在山顶上”,因为“山顶”具有同样的含义(6435, 9422, 9434节)。
但以理书:
为人民和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这论及主的降临,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唯独祂是圣者,就其人身而言,祂也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至圣者”。就其神性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参看9954节);唯独祂是圣者(9229节);祂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之所以属天良善是“至圣的”,而属灵良善是“圣的”,是因为属天良善是至内在的良善,因而也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而属灵良善是从这属天良善发出的良善,因而是中间天堂的良善。这良善在它含有属天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从而是圣的;因为属天良善流入属灵良善,孕育它,生出它,如同父亲生出自己的孩子。“属天良善”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属灵良善”是指从主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至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直接与其他人结合。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间接相结合;祂在这良善含有从主获得的爱之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将自己相结合。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也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因为这种良善从主流入。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爱邻舍,并出于爱而向他行善,只能靠主;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信神,只能靠主。因此,当承认主并爱邻时,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无论此人如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7-40)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仁之良善里面,事实上就是这良善,即便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并没有意识这一点。“弟兄”在最近似的意义(内在历史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主的“弟兄”是指在其一切形式中的仁之良善本身(参看5063-50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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