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

3.我有时与我们地球

3.我有时与我们地球灵谈论这个话题。据他们说,凡理解力敏锐的人都能从他所知道的许多事断定,宇宙星球有许许多多,上面都有人类居住;因为凭理性就能推断出,像行星这么大的星球就有一大堆,其中有些比地球还大;它们不是空心的,并且聚集、被造不只是在自己绕太阳转的轨道上被传送,并为一个星球发出微弱光芒;它们的用处必远胜于此。人若如人人都该相信的那样相信,神性创造宇宙只是为了人类可以存在,进而天堂也能存在,并无其它目的,因为人类是天堂的苗床,也必然相信,哪里有星球,哪里就有人。我们肉眼所见的行星,都在太阳系之内,故都是土质星球。世人都很清楚这一点,因为它们都是土质体,反射太阳光线;用望远镜来看时,不再像星星那样发出火红的光,而是像地球那样夹杂着暗斑。另一个证据是,它们和地球一样围绕太阳旋转,沿着黄道带运行,由此产生年份和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它们也像地球那样绕轴自转,由此产生日期和一天四个时辰,即早、午、晚、夜。此外,其中有些带有月球,也就是所谓的卫星;这些卫星以固定周期沿着它们的轨道绕其星球旋转,就像月球绕我们的地球旋转一样。土星距离太阳最远,也有一条巨大的发光带;这个发光带尽管是反射而来,却仍给这个星球提供了大量光芒。若知道这些事,并凭理性思考它们,谁还会说这些星球都是空心体?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属天的奥秘 #4730

4730.“我们且看

4730.“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表关于祂的宣告因他们的算计而变得虚假,并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从“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梦”是指宣告(4682节)。由于这些宣告在他们眼里看似虚假(4726, 4729节),故“梦”在此表示关于神性真理的宣告,尤表这一宣告:主的人身是神性;按照他们观点,这些宣告是错的、假的。它们还被他们视为虚假,这一事实由他们说:“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来表示。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宣告被坚持唯信的信徒看似并继续看似虚假,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述(4729e节)可以看出来;因为由恶欲的生命所产生的确认并没有其它表现。
恶欲的生命之所以导致对虚假的确认,还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或何为地狱,也不知道何为对邻之爱,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即便他们知道这些事,事实上仅仅是想知道,他们的思维也完全不同。如今,除了认为对邻之爱就是将自己所拥有的给予穷人,用自己的财富帮助别人,竭尽所能地向他行善,不管他是好是坏之外,谁还知道别的?并且他若真的这样做,就会丧失自己的财富,让自己陷入穷困潦倒,所以便弃绝仁爱的教义,转而信奉信仰的教义;然后用许多观念来让自己确认反对仁爱;如用这一观念:他生在罪中,因而根本无法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即便做出仁爱或虔诚的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当他一方面这样思考,另一方面又被恶欲的生命驱使时,就会使自己站到那些声称唯信得救之人那一边。他因如此行而更加确认这个观念,直到确信仁爱的行为并不是得救所必需的。一旦这些观念被明确下来,他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新的观念,即:由于这就是人的本性,所以主提供了被称为信的得救方法;最终陷入这种观念:即便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也会得救,只要他满怀信心或信靠地声称神因顾念圣子为祂所受的苦难而怜悯他,完全无视主在约翰福音(1:12,13)和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因如此,唯信才在众教会被公认为本质要素。不过,唯信并未以这种方式处处得到承认,因为教区牧师没有因传讲唯信得到什么,只因传讲行为而有所得。
不过,这些人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就永远不会陷入教义的这种虚假。仁爱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涉及自己的职责或职能的一切事上行事正直、公正。例如,一个法官若依法惩治作恶者,而不是出于热情行事,就是受对邻之仁驱使;因为他渴望那个人重新改造,因而渴望他得益处,还想要对社会和他的国家好。他惩治作恶者是为了防止他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如果作恶者得到改造,他就能爱他,就像父亲爱他所惩罚的儿子那样。他便这样爱社会和他的国家,而整体上的社会和国家就是他的邻舍。其它例子也一样。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充分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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