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我有时与我们地球灵谈论这个话题。据他们说,凡理解力敏锐的人都能从他所知道的许多事断定,宇宙星球有许许多多,上面都有人类居住;因为凭理性就能推断出,像行星这么大的星球就有一大堆,其中有些比地球还大;它们不是空心的,并且聚集、被造不只是在自己绕太阳转的轨道上被传送,并为一个星球发出微弱光芒;它们的用处必远胜于此。人若如人人都该相信的那样相信,神性创造宇宙只是为了人类可以存在,进而天堂也能存在,并无其它目的,因为人类是天堂的苗床,也必然相信,哪里有星球,哪里就有人。我们肉眼所见的行星,都在太阳系之内,故都是土质星球。世人都很清楚这一点,因为它们都是土质体,反射太阳光线;用望远镜来看时,不再像星星那样发出火红的光,而是像地球那样夹杂着暗斑。另一个证据是,它们和地球一样围绕太阳旋转,沿着黄道带运行,由此产生年份和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它们也像地球那样绕轴自转,由此产生日期和一天四个时辰,即早、午、晚、夜。此外,其中有些带有月球,也就是所谓的卫星;这些卫星以固定周期沿着它们的轨道绕其星球旋转,就像月球绕我们的地球旋转一样。土星距离太阳最远,也有一条巨大的发光带;这个发光带尽管是反射而来,却仍给这个星球提供了大量光芒。若知道这些事,并凭理性思考它们,谁还会说这些星球都是空心体?
3623.“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的结合。因为当来自一个共同家系或纯正源头的真理不能与属世真理联合时,属世层也会缺乏与理性层的真理的任何联合或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3493, 3620节)。这就是为何此处“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在此处和其它地方,“生命”在原文都是复数形式,因为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当理解力植根于意愿,或也可说,真理基于或从属于良善时,这两种生命形式或官能就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名词“生命”有时用单数,有时用复数。“生命”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用于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形成人,就是地上的尘土,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耶和华神使各样树从土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中间又有生命树。(创世记2:9)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创世记 6:17)
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都两个两个地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世记7:15;780节)
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2)
诗篇:
我相信在生命之地必看见耶和华的美善。(诗篇27:13)
又:
谁是那渴望生命,喜爱多日,好看见美善的人呢?(诗篇34:12)
又: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看见光。(诗篇36:9)
玛拉基书:
我与利未的约是生命和平安的约。(玛拉基书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摩西五经: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紧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度;这样,你就可以在地上居住。(申命记30:20)
申命记:
这不是与你们无关的空话,乃是你们的生命,你们必因这话延长你们在那地的日子。(申命记32:47)
其它地方也有。“生命”这个名词之所以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有两种,而这两种生命却构成一体。在希伯来语,“天堂”也是如此,因为天堂有很多,却构成一体;“水”,即穹苍以上的水和穹苍以下的水(创世记1:7-9)同样如此,这些水表示属于理性层和属世层的属灵事物,它们也要通过结合成为一体。至于复数形式的“生命”,它们表示意愿的生命(或属于意愿的东西)和理解力的生命(或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因而是指良善的生命(或属于良善的东西)和真理的生命(或属于真理的东西),因为人的生命只是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没有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生命,人就不是人,或说没有人是人,因为没有这些,人将不能意愿或思考任何事。人的一切意愿能力都来自良善或非良善,他的一切思考能力都来自真理或非真理。因此,人拥有两种生命;当他的思维从他的意愿流出时,也就是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从系爱之良善的良善流出时,这两种生命就构成一个生命。
人的所有器官和肢体,
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
3024.“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这从“娶一个女子”、“我的儿子”、“女儿”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娶一个女子”是指凭婚约结合;“我的儿子”,即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83, 2630节);“女儿”是指情感(参看489-491, 568, 2362节);“迦南人”是指邪恶(参看1444, 1573, 1574节),因此“迦南人的女儿”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主理性的神性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这从概览(3013节)可以看出来。将要凭婚约与以撒结合的“女子”表示将要以通常的方式从祂的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的真理本身;“我的儿子”表示良善方面的主的理性,或说主的理性中的良善,它将要联合或联结。由此可知,“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都是通过情感实现的;若不通过情感,真理绝无可能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或与之结合,因为情感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唯独爱之良善产生结合(1895节)。凡反思这一点的人都能看出,事情就是这样。
至于“迦南人的女儿”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也就是对虚假的情感,这从“女儿”的含义明显可知。圣言在许多地方提到“女儿(或女子)”,谁都能看出,她们不是女儿(或女子)。例如,“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他施的女儿(或女子)”、“我民(或百姓)的女儿(或女子)”。这些都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如前面引用的章节所说明的。它们因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故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凭这些情感而为教会。这就是为何“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表示属天教会,这是由于对良善的情感;而“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表示属灵教会,这是由于对真理的情感(2362节);“我民(或百姓)的女儿(或女子)”也是如此(以赛亚书22:4; 耶利米书6:14, 26; 8:19, 21-22; 14:17; 耶利米哀歌2:11; 4:6; 以西结书13:17)。
由此明显可知周围各个民族的“女儿(或女子)”表示什么,如“非利士人的女儿(或女子)”、“埃及的女儿(或女子)”、“推罗和西顿的女儿(或女子)”、“以东的女儿(或女子)”、“摩押的女儿(或女子)”、“迦勒底人的女儿(或女子)”、“巴比伦的女儿(或女子)”、“所多玛的女儿(或女子)”。她们都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他们的各种宗教体系就来源于这些情感;因此,她们也表示这些宗教体系本身。以下经文表明,这就是“女儿(或女子)”的含义。以西结书:
列族的女儿必为埃及悲哀。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将埃及和名族的女儿,并下坑的人,都送下低地。(以西结书32:16, 18)
“名族的女儿”表示对邪恶的情感。撒母耳记:
不要在迦特报告,不要在亚实基伦街上传扬;免得非利士的女儿欢乐,免得未受割礼之人的女儿雀跃。(撒母耳记下1:20)
以西结书:
你也和埃及人行淫;我将你交给恨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在你的恶行显露以前,如在亚兰女儿们和亚兰四围的众人,并从四围藐视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受了凌辱的时候。(以西结书16:26-27, 57)
谁都能看出,此处不是指女儿们,而是指非利士人所表示的那种人当中的各种宗教;这种宗教促使他们反复谈论信仰,却根本不过信仰的生活(参看1197, 1198节)。这也是为何他们被称为“未受割礼之人”,也就是缺乏仁爱的人。
耶利米书:
埃及的处女哪,可以上基列取香草去。住在埃及的女儿哪,要收拾流徙的行装。埃及的女儿蒙羞,必交在北方人的手中。(耶利米书46:11, 19, 24)
“埃及的女儿”表示对基于记忆或世俗知识,或事实推理信之真理是否真实的情感,因而表示由此产生的宗教种类;这类宗教的性质是,不相信感官所无法理解的任何东西,因而不相信任何信之真理(参看215, 232, 233, 1164, 1165, 1186, 1385, 2196, 2203, 2209, 2568, 2588节)。
以赛亚书:
他说,受欺压西顿的女儿哪,你必不得再欢乐。(以赛亚书23:12)
诗篇:
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求你的面。(诗篇45:12)
从西顿和推罗的含义明显可知“西顿的女儿”和“推罗的女儿”表示什么(参看1201节)。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锡安的女儿哪,你的罪孽满盈了。祂必不使你再流亡;以东的女儿哪,你的罪孽必受察罚。(耶利米哀歌4:21-22)
以赛亚书:
摩押的女儿必像游飞的鸟,离散的巢。(以赛亚书16:2)
又:
巴比伦的处女(直译:处女女儿)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迦勒底的女儿啊,你要静静坐下,进入黑暗中,因为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以赛亚书47:1, 5)
耶利米书:
巴比伦的女儿哪,有一种民从北方而来,都列阵如上战场的人,要攻击你。(耶利米书50:41-42)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女儿好像踹谷的禾场;收割她的时候到了。(耶利米书51:33)
撒迦利亚书:
嗨,锡安!你这与巴比伦的女儿同住的,应当逃脱。(撒迦利亚书2:7)
诗篇:
巴比伦的女儿已经荒废。(诗篇137:8)
以西结书:
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恢复原状;撒玛利亚和她的众女也必恢复原状。(以西结书16:55)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女儿或众女”不是指女儿,而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因而是指源于这些情感的宗教种类。至于它们是哪些具体种类,这从这些人民的含义明显可知,如以东、摩押、迦勒底人、巴比伦、所多玛、撒玛利亚,我在解释创世记前面章节的许多地方已经论述了它们。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迦南人的女儿”表示什么。
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的女儿通婚,这个禁令也与属灵的律法有关,即:良善与虚假,并邪恶与真理不可以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样一种结合是亵渎的源头。这个禁令也代表了申命记(7:3)和玛拉基书所论述的场景,其中在玛拉基书:
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儿。(玛拉基书2:1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