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

3.我有时与我们地球

3.我有时与我们地球灵谈论这个话题。据他们说,凡理解力敏锐的人都能从他所知道的许多事断定,宇宙星球有许许多多,上面都有人类居住;因为凭理性就能推断出,像行星这么大的星球就有一大堆,其中有些比地球还大;它们不是空心的,并且聚集、被造不只是在自己绕太阳转的轨道上被传送,并为一个星球发出微弱光芒;它们的用处必远胜于此。人若如人人都该相信的那样相信,神性创造宇宙只是为了人类可以存在,进而天堂也能存在,并无其它目的,因为人类是天堂的苗床,也必然相信,哪里有星球,哪里就有人。我们肉眼所见的行星,都在太阳系之内,故都是土质星球。世人都很清楚这一点,因为它们都是土质体,反射太阳光线;用望远镜来看时,不再像星星那样发出火红的光,而是像地球那样夹杂着暗斑。另一个证据是,它们和地球一样围绕太阳旋转,沿着黄道带运行,由此产生年份和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它们也像地球那样绕轴自转,由此产生日期和一天四个时辰,即早、午、晚、夜。此外,其中有些带有月球,也就是所谓的卫星;这些卫星以固定周期沿着它们的轨道绕其星球旋转,就像月球绕我们的地球旋转一样。土星距离太阳最远,也有一条巨大的发光带;这个发光带尽管是反射而来,却仍给这个星球提供了大量光芒。若知道这些事,并凭理性思考它们,谁还会说这些星球都是空心体?

属天的奥秘 #9282

9282.“凡我对你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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