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2.“不可吃”表示不可混在一起。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就本身而言,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因为在上古时代,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只吃各种谷物,尤其面食,以及水果、蔬菜,各种奶和奶制品,如黄油。在他们看来,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类似于野兽的行为。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这一点从创世记(1:29-30)明显看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吃其肉。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所以他被允许吃肉,直至今日。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因此,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
4226.新来的灵人活在世上时内在就是邪恶,只是表面上凭着他们为了自己和尘世的缘故向别人所行的而披上良善的外装。他们有时抱怨自己不被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他们对天堂没有任何概念,以为只要“凭着恩典”允许即可。他们有时得到这样的答复:天堂不拒绝任何人;他们若愿意,就会得到恩准。其中一些灵人也确实被允许进入最接近入口的天上社群;但一到那里,如前所述,他们就感觉呼吸停顿,并陷入地狱般的痛苦和折磨中,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生命的对立和抵制性。所以他们向后踉跄,退了回来,后来声称,对他们来说,天堂就是地狱,他们永远想不到他们所看到的天堂竟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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