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57.“为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主的神性,这神性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参看10153节)。由于所表示的是祂在那里的同在,故所表示的也是祂的神性是那里全部中的部分,因为主与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并不同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里面,而是与他们同在于祂自己的东西里面,因而同在于神性之物中,如前所示(10151节)。当在天堂和教会,主存在于他自己的神性之物里面时,祂也是那里全部中的全部。因此,祂是天堂本身;这也解释了为何整个天堂呈现一个主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形像;又为何天堂整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大人(许多章节末尾论述了大人,参看9276e节和10030e节提到的地方)。这还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人”表示教会,也表示天堂(478, 768, 3636节),又为何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真正在教会里的人可以说“在主里面”(3637, 3638节),因为他们处于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真理。
5131.“你得好处的时候”表当对应关系存在时。这从“你得好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外层属世层或感官能力的重生或再生时,“你得好处”是指对应关系;因为感官能力在对应事物之前不会得好处。从各章末尾可以看出何为对应关系。感官印象与属世观念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属世观念与属灵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与属天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最后属天事物与主的神性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一系列的对应关系从神性一直延伸到属世层的最末和最低层级。
人以前若从未思想过这些对应关系的性质,就很难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故有必要对这个主题作以简要说明。从哲学清楚可知,目的先于原因,原因先于结果。为使得目的、原因和结果依次出现并行如一体,结果必须与原因相对应,原因必须与目的相对应。然而,目的并不表现为原因,原因也不表现为结果。相反,为使得原因能够存在,目的必须在原因所属的那个层面上行动,呼召辅助手段来帮助它,以便它能通过这些手段产生原因;为使得结果存在,原因同样必须在结果所属的层面上行动,呼召辅助手段来帮助它,以便它能通过这些手段产生结果。这些辅助手段就是那相对应的;由于它们相对应,所以目的能存在于原因中,并能驱动原因;原因能存在于结果中,并驱动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能驱动结果。但是,当对应关系不存在时,情况则不然。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没有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一个原因,更没有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任何结果。相反,目的会照着辅助手段所制造的形式而在原因里面,最终在结果里面经历变化和变异。
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甚至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无一例外地作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相继出现。当它们以这种方式彼此对应时,就会行如一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原因全部中的全部,并通过原因是结果全部中的全部。例如,当天堂之爱是目的,意愿是原因,行为是结果时,如果那时这三者存在于彼此的对应关系中,那么天堂之爱就会流入意愿,意愿则流入行为,于是它们行如一体,以至于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关系,行为可以说就是爱。再例如,当仁之信是目的,思维是原因,言语是结果时,如果那时这三者存在于彼此的对应关系中,那么基于仁之信便流入思维,思维流入言语,于是它们行如一体,以至于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关系,言语可以说就是目的。然而,为叫目的,即爱与信,能产生原因,即意愿与思维,目的必须在理性心智里面呼召必相对应的辅助手段。因为没有相对应的辅助手段,目的,即爱与信,就无法被接受,无论它如何从主经由天堂流入。由此明显可知,人的内层与外层,也就是他的理性概念、属世观念和感官印象必须被带入对应的状态,好叫神性能流入并被人接受,因而好叫他能重生;在此之前,他一切都不好。由此可见,“你得好处的时候”在此表示当对应关系存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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