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第32章
最后的审判(续)
4229.我们从第三卷(系指拉丁文的第3卷)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4章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这些解释被放在了那一卷最后几章的开头部分,目前已解释到31节(参看3353-3356, 3486-3489, 3650-3655, 3897-3901, 4056-4060节)。概括地说,主的这些预言的内义从所给出的解释很清楚看出来,即祂预言了教会的逐渐毁灭和最终一个新教会的建立,其次序如下:
⑴教会成员不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反而开始彼此争论它们。
⑵他们蔑视它们。
⑶他们从心里不承认它们。
⑷他们亵渎它们。
⑸由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仍存留在某些被称为“选民”的人当中,故经上描述了那时信之真理所具有的状态。
⑹然后描述了仁的状态。
⑺最后论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开始,由最后所解释的那些话来表示,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这些话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参看4060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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