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6495.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但从主而来的流注是天堂之爱、因而对邻之爱的良善。主就存在于这爱中,因为祂爱整个人类,渴望拯救每个人,直到永远。由于这爱的良善源于祂,所以祂自己就在这爱里面,由此与处于这爱之良善的人同在。但是,当人将自己置于接受地狱流注的状态时,他就会感觉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是快乐的,而爱邻的生活是不快乐的,除非这种生活对他自己有某种好处。由于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只渴望邪恶,对于属灵生命只思想虚假,所以为防止他照他的渴望行事、照他的想法说话,便利用他自己的爱管束他,他害怕失去这些爱。因此,他因害怕失去地位、利益、名声和生命而受到约束。主流入这些构成最低层面的约束,利用它们掌管这个人。结果,此人在行为上看似文明、道德,有时看似一位天使;他于社会无害,也不伤害他的邻舍;即便他真的造成伤害,也会有世间法律来惩罚他。但在来世,这个层面不复存在;在那里,人身处灵界,因而身处其内层所在的气场。也就是说,他内在是什么样,他在那里就是什么样,而不是如他外在所表现的样子。因为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了;一旦这些外在被拿走,他在世上的品质,无论是魔鬼的品质还是天使的品质,就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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