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0

30.以下几节会进一

30.以下几节会进一步说明水星灵的秉性。要知道,所有灵人和天使,无论有多少,都曾是人,因为人类是天堂的苗床;还有,就情感和倾向而言,灵人完全和作为人活在世上时一模一样;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伴随着他。既如此,那么每个星球之人的秉性都能从来自那里的灵人的秉性得知。每个人的生命都与他同在,并且死后伴随着他(AC 4227, 7440)。生命的外在死后被封闭,内在则被打开(AC 431451286495)。这时,思维的一切细节都会暴露出来(AC 46335128)。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属天的奥秘 #5127

5127.“像先前一

5127.“像先前一样”表符合次序的法则。这从“像先前一样”的含义清楚可知,“像先前一样”是指次序的法则。按照次序的法则,外层事物要受内层事物支配,或也可说,低层事物要受高层事物支配,如仆人那样服侍它们。因为外层事物或低层事物无非是仆人,而内层事物或高层事物相对来说是它们的主人。“像先前一样”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正如酒政作为一个仆人以前服侍法老如他的主人符合服从的法则,“酒政”所代表的感官能力服侍“法老”所代表的内层属世层也符合次序的法则。
  按照次序的法则,低层事物或外层事物要服侍高层事物或内层事物,这一事实完全不为感官人所知。因为纯感官人不知何为内层,因而也不知何为相对于内层的外层。他知道自己的思维和言语,意愿和行为,并由此以为思维和意愿是内层,言语和行为是外层。但他不知道这一事实:唯独基于感官的思维和唯独基于属世欲望的行为属于外在人,因此他的思维和意愿是唯独是其外层人的活动。当思想虚假,意愿邪恶时,他尤其不知道这一事实。由于在这种人里面,与内层事物的交流被关闭了,所以他不知道何为内层思维和内层意愿。他若被告知,内层思维就是基于真理思考,内层意愿就是基于良善行事,根本就不明白;若被告知内层人与外层人明显不同,彼此分离,并且如此不同以致内层人可以说从更高的位置来看待外层人中发生的一切,内层人拥有管教外层人的能力和权柄,也有能力不去意愿或思考外层人出于虚假观念所看见、出于恶欲所渴望的一切。
  只要他的外在人掌权并统治,他就看不见这些事。但当他从这种状态出来时,如当他因不幸或疾病而陷入痛苦或悲伤时,就能明白并领悟这些事,因为那时外在人不再掌权了。事实上,人的理解能力或权柄一直被保存,但对那些沉浸于虚假与邪恶的人来说极其模糊;不过,随着虚假与邪恶处于休眠状态,它往往变得越发清晰。主的神性不断流入人,光照他,给他带来光明;但当虚假与邪恶,也就是违背真理与良善的事物存在时,神性之光要么被弃绝,要么被窒息,要么被扭曲。只有如同透过缝隙所接受的那点光亮使得他能利用通过感官所接受的观念思考和谈论,以及在铭刻于属世或身体记忆上的言语形式的帮助下思考和谈论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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