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5124.“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表已经预备并因此决定的事。这从“抬起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抬起头来”是指作出决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预备,因为神性所作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的生效就是神的旨意。“抬起头来”是古人当中当被囚的,或在监狱里的人或被判为生,或被判为死时,宣判的惯用表达形式。当被判为生时,就用“抬起头来”这种说法,如列王纪下:
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作王那一年,使犹大王约雅斤抬起头来,出了监狱,对他说好话,使他的宝座高过与他一同在巴比伦众王的宝座。(列王纪下25:27-28)
在耶利米书也是:
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登基的元年,使犹大王约雅斤抬头,提他出了监狱。(耶利米书52:31)
但当他们被判为死时,就用“将头提起离开他身上”这个说法,如下文论及膳长的话:
三天之内,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创世记40:19)
判决生死的这种形式起源于古人,代表存在于他们当中;它起源于那些被囚在监狱,或坑里之人的代表。由于在监里的人代表在低地之下经历消磨的人(4728,4744,5038节),所以“抬起头来”表示他们从这种状况中释放出来。事实上,当得到释放时,他们就从消磨当中被提升或带上来,进入天堂社群(2699,2701,2704节)。“被提升”或“被带上来”就是朝向内层事物发展,因为被提升或高论及这些内层事物(2148,4210节)。由于所指的是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故所指的是朝向天堂的发展,天堂就存在于内层事物中。这就是“抬起头来”的含义。但“将头提起离开某人”表示判他死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在那些在坑里或经历消磨的人之上的人被提入天堂,而坑里的人则下到阴间。由于这种含义,故在圣言中,经上也用这种宣判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抬起头来”表示已决定的事,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已预备的事,因为神性预备祂已作出决定的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