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2.“不可吃”表示不可混在一起。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就本身而言,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因为在上古时代,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只吃各种谷物,尤其面食,以及水果、蔬菜,各种奶和奶制品,如黄油。在他们看来,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类似于野兽的行为。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这一点从创世记(1:29-30)明显看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吃其肉。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所以他被允许吃肉,直至今日。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因此,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
3218.当天使们的情感处于活动状态,同时他们正在谈论这些情感时,这类事物在较低领域的灵人当中就显现为具有代表性的动物种类。当他们谈论良善的情感时,美丽、温驯、有用的动物就会出现,如犹太教会在其代表性的神性敬拜中用于祭牲的那类动物,像羔羊、绵羊、小山羊、母山羊、公绵羊、公山羊、牛犊、小公牛和公牛。无论何时,凡在这类动物身上看到的东西,都代表天使思维的某种形像,正直的灵人还被允许感知该形像。由此可见用于犹太教会仪式的动物表示什么,这些动物在圣言中被提到时又表示什么,即表示情感(1823, 2179, 2180节)。但当天使们谈论邪恶的情感时,他们的交谈就由可怕、凶猛、无用的生物来代表,如老虎、熊、狼、蝎子、蛇、老鼠等等。在圣言中,这些情感也由这些动物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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