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关于眼睛和光与大人的对应关系(续)
4523.凡对空气和声音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知道,耳朵的形成完完全全是为了适应它们改变的性质,以致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就对应于这类改变。凡懂得有关大气和光的知识之人都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以这种方式形成是为了让它对应于这些的改变。耳朵与眼睛如此完美地与它们相对应,以致凡藏在空气和声音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耳朵这个有机体上;而凡藏在大气和光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眼睛这个有机体上。
因此,凡研究过解剖学和物理学的人都能通过研究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感觉和运动器官,连同一切内脏,皆对应于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各种事物;所以,整个身体是由自然界中最秘密的事物构成的,它的形成取决于它们秘密的作用力和它们神奇的流入方式。这就是为何古人把人称为小世界或小宇宙。
这些事情的人也能知道,凡存在于这个世界和自然系统中的东西,都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先于它自己的某种事物产生的;而这在先的某种事物也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更在先的某种事物产生的,依此类推,一直回归到那首先者,随后的事物皆依次从祂产生。它们因从祂产生,故也从祂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由此可知,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直到其最末后的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从首先者那里产生,还从首先者持续存在。因为除非每一个事物不断产生,并且有一个从首先者那里延伸并与首先者联结的持续联系,否则,它就会瞬间崩塌并灭亡。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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