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28.“对他们说,这些是耶和华所吩咐的话,要遵行它们”表关于教会的主要真理的指示,其它一切真理都与这些真理有关。这从“说”和“耶和华所吩咐的话,要遵行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指示(参看10280节提到的地方);“耶和华所吩咐的话,要遵行它们”是指必须要完全遵守的主要真理。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这些话是指着安息日说的,安息日是最主要的代表,因而表示主要真理,其它一切真理都与这些真理有关;因为以色列民族当中的教会代表是在秩序的最末和最低层上的真理。代表的情况是这样:出现在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构成神性秩序的最末和最低层;因为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的一切事物终止于它们。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代表性教会被建立,又为什么经上吩咐诸如在最末和最低层、完全代表天堂,以及那里的各种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具有代表性的事物是由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物体形成的,如:周围有幔子的会幕,会幕中上面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灯台及其灯盏,香坛,亚伦的衣服和由宝石构成的胸牌,以及其它物体。前文已经说明这类事物代表什么。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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