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0.“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表示真理在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圣所。这从“帐棚”和“母亲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帐棚”是指神圣之物(参看414, 1102, 2145, 2152, 2576节),因而是指圣所;“母亲撒拉”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 2904节),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真理而生,其理性由“儿子以撒”来代表。由此明显可知,“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表示理性良善把利百加所代表的真理带入真理的圣所。
至于真理的圣所是什么,这可从前面关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阐述(3194节)清楚看出来,即: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或说神性本身拥有良善和真理;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其神性本身则从神性真理而生。或也可说,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而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这就是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该良善结合起来。关于这极深的奥秘,详细说明是不可能的,只能补充以下内容: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最纯正的神性良善和真理,或说神性良善和真理本身(从主的人身或人性中被召上来的真理便与之结合),就是帐幕和圣殿中的圣所或至圣所所表示的。该良善和真理的性质由圣所里面的物体来代表,如金坛,陈设饼的桌子,灯台;更里面的物体,如施恩座和约柜;以及最里面的物体法版,就是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这就是至圣所本身,或真理的圣所。
997.“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表示享有它,因为它是有用的,也就是可作“食物”,或说因功用而享有;事实上,凡给作食物的东西都是为了功用。至于功用,情况是这样:那些处于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包含在享受中的活的快乐就来自这爱)的人,并不关心享乐,除非是为了功用。因为没有仁爱的行为,就没有仁爱。仁爱在于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一个爱邻如己的人除非在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中,否则永远感受不到仁爱的快乐。因此,仁爱的生活是功用的生活。这种生活遍及整个天堂,因为主的国是相爱的国,故是功用的国。因此,源于仁爱的一切享受都以功用为快乐,或说从功用中获得快乐。功用越显著,快乐就越大。这就是为何天使照其功用的性质和品质从主那里获得幸福。
一切低级享受都是这样,即:其功用越显著,其快乐就越大。以婚姻之爱的快乐为例:这爱因是人类社会的苗床,并由此而是主天国的苗床,也就是最大的功用,故包含大量快乐在自己里面,以至于构成天堂的幸福。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享受,它们的差别取决于功用的优劣。这些功用如此多种多样,甚至几乎无法划分为属和种。有些功用与主的国或主联系更紧密、更直接;有些功用则联系更遥远、更间接。由此进一步清楚看出,一切享受都被赐给人,但仅仅是为了功用的缘故;因此,尽管他们照着所发挥的功用而各不相同,但都共享天堂的幸福,并从这幸福中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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